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33号建议的答复函
A类
签发人:黄新波
陕工信函〔2024〕221号
王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陕西省化工园区智能化管控水平,全面提升化工园区高质量安全发展的建议》(第2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已认定的29个化工园区中,部分园区存在配套设施不健全、智能化管控水平不高等问题。为强化化工园区智能化管控水平,多措并举推动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我厅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提高化工园区认定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原函〔2023〕242号)要求,2024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对《陕西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方案》进行修订,编制了《陕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工作方案》,将12项建设标准全部列入化工园区认定必要条件,一项不符合即不通过认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由省级七部门联合印发执行。
二是持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根据《陕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工作方案》,化工园区认定工作中,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委托具有化工行业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的机构开展认定评估;现场认定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省认定工作组成员单位及其委派专家对园区进行现场认定审核,提出专家组评审意见和工作组审核意见。通过以上两个步骤,可强化对化工园区的专家指导服务。今后,我厅将组织对已认定化工园区开展全面复核,复核工作中将继续加强专家指导,为园区把脉问诊。
三是加强资金和人才支持保障。资金支持方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多年来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其中包括化工园区,通过加强资金支持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人才保障方面,《陕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工作方案》规定,化工园区应当配备满足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的专业人员,在化工园区认定时,核查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人员学历证明、注册证书、工作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通过认定工作推动化工园区人才队伍建设。我厅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引导督促化工园区加强信息化方面的人才队伍建设。
您的建议对推动我省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十分重要,我厅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化园区建设和认定工作,推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衷心感谢您对全省化工园区发展的关心与支持,今后如有新的意见建议,欢迎与我厅联系,我厅将认真研究并积极答复。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