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省级能效标杆、节水标杆及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重点领域省级能效标杆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及园区遴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征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企业、园区自主申报,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发展改革、水利、市场监管部门初审、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现将拟认定的2025年省级能效标杆、节水标杆及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名单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方式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综合利用处,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料,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前大楼
联系方式:029-63915582
附件:2025年度省级能效标杆、节水标杆及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拟认定名单.docx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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