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50号提案的答复函
A类
签发人:黄新波
陕工信函〔2024〕225号
李建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布局陕西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5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新材料产业基础扎实,产业品种齐全,尤其是在稀有金属深加工、现代煤化工、无机非金属矿开发利用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为陕西省高端装备制造、国防军工、光伏新能源以及电子信息技术等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材料保障。为推进陕西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厅正在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和政策支持。为推动《陕西省“十四五”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我厅正在加快完成《陕西省新材料产业发展路径研究报告》《陕西省能源化工向精细化工延伸发展研究报告》等支撑性规划指引,指导各地市加快推进新材料产业布局。将继续用好国家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省内新材料首批次销售奖励、重点产业链发展专项等产业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我省各类财政支持政策,鼓励帮助省内新材料企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专项;持续更新陕西新材料重点品种指导目录,以承接国家新材料指导目录,明确陕西新材料发展重点任务。
二是加快平台建设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我厅将积极鼓励支持西北有色金属宝鸡创新研究院、宝钛新材料研究院、秦创原(宝鸡)创新促进中心等创新平台发挥创新引领,提升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西安汉唐分析检测有限公司(“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西安区域中心”)、宝鸡国家钛材检测中心建设水平,支持省内骨干企业及院所建设区域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和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解决新材料产品推广应用瓶颈问题。依托金堆城钼业、西部超导、西部钛业等龙头企业,打造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和高校三位一体的科技创新体系。
三是发挥园区承载和项目带动作用。出台《陕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工作方案》,加快化工园区认定和扩区认定工作,为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加快推进西安泾渭新材料产业园、宝鸡钛产业园区、铜川铝产业园、渭北工业园、榆林府谷金属镁产业园、安康新材料产业园等园区建设。建立陕西省新材料企业和项目建设台账,持续做好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在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在用地、用电、用气、水资源配置、环境保护等方面积极给与指导。
四是加强金融服务推动产融结合。持续落实“一链一行”、“工信贷”等惠企政策,深入开展“十行千亿惠万企”融资服务专项行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与陕西证监局制定股权融资专项行动计划,加强与北交所、全国股转系统、陕西股交中心以及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联系对接,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推动设立陕西省先进制造业产业基金,加强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联动协同,推动政府引导基金与市场化基金联动发展。
我厅将坚持市场主导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为主要抓手,充分发挥我省在新材料领域的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加快技术创新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延伸产业链,着力突破一批量大面广的新材料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与专用装备,布局若干“高、特、精、尖”的高技术含量新材料产业,实现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和信息链四链融合,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科研机构为支撑、产学研用相互促进的新材料产业体系,为陕西制造强省建设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您的提案对推动我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分重要,我厅将在今后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衷心感谢您对全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心与支持,今后如有新的意见建议,欢迎与我厅联系,我厅将认真研究并积极答复。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