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434号提案的答复函
B类
签发人:黄新波
陕工信函〔2024〕200号
苏红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商洛建设储能产业强市的提案》(第43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型储能产业是推动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推动各行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支撑。全钒液流电池作为新型储能电池的重要分类,具有容量配置灵活、循环寿命长、安全性高等综合优势,尤其适合长时储能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出台的《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发展低成本、高能量密度、安全环保的全钒、铬铁、锌溴液流电池。《陕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加快多元化储能技术及装备的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应用。
商洛钒矿储量丰富,发展全钒液流电池产业具备一定基础。未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支持商洛培育全钒液流电池产业领军企业。一是在产业创新方面,将用好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揭榜挂帅”、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等政策,对商洛符合条件的全钒液流电池项目及企业给予支持。二是在项目建设方面,将加强重大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跟踪服务力度,及时纳入符合条件的全钒液流电池项目,实施新增产能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等政策,推动商洛全钒液流电池项目建设。三是在企业培育方面,将持续优化“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支持商洛符合条件的全钒液流电池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企业,并用好“小升规”奖补、陕西工业精品遴选等政策,支持商洛培育全钒液流电池产业领军企业。
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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