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524号提案的答复函
B类
签发人:黄新波
陕工信函〔2024〕151号
张阳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探索开展无人网约车试点的提案》(第5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打造汽车支柱产业战略部署的强力推动下,我省抓住汽车产业发展新机遇,取得了明显发展成效,汽车产业已成为带动陕西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2023年,全省汽车产量147万辆,增长33.4%,高出全国24.1个百分点;产值增长31.4%,增加值增长39.8%,高出全国26.8个百分点,上拉全省工业增长1.3个百分点;本地配套率较上年提升12个百分点,小升规企业保持两位数增长;汽车制造业投资增长38.4%,高于全省工业投资增长33.6个百分点。一批汽车龙头企业走向国际,自主品牌享誉全球。新能源汽车产量105.2万辆,居全国第3,增长33.9%,占全省产量高达71.6%,占比高出全国40.2个百分点。同时,电池、电机、电控等一批投资规模超百亿元的新能源汽车供应链项目投产达效,加快构建以新能源汽车为特色的汽车现代化产业体系。
结合您的建议,我厅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构建高能级技术创新平台。依托陕汽、法士特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带动形成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开放式研发中心。进一步充实比亚迪西安研发中心研发力量,围绕比亚迪西安综合研发中心建设,重点打造汽车工程研究院和汽车新技术研究院,提升西安比亚迪设计自主权,按照“就近设计研发、就近样车试制试产、就近布局新产品”的思路,争取更多新车型在陕布局。支持吉利在陕设立研发机构,全面负责吉利在陕整车项目生产产品的设计研发和产品迭代,补齐吉利在陕缺少设计环节短板。建立企业主导、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积极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整合高校资源,积极同国家级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联合合作,实现共性技术平台的搭建,为陕西省汽车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二是加快构建汽车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体系。围绕汽车设计全过程,以秦创原创新平台为依托,搭建全省汽车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深化产学研用融合,聚集陕西富集的科教资源向汽车产业集中,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深化“三纵三横”研发布局,支持全省整车及汽车零部件企业以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为方向,深化全产业链、全产品生命周期技术协同协作。支持陕汽加快商用车电动化结构升级,在新能源重卡、中轻卡市场树立先发优势;支持比亚迪结构升级加快生产新能源乘用车,不断迭代“宋”“海豚”等系列产品巩固市场领先优势,加快“仰望”等高端产品布局;支持吉利加快高端smart合资电动车批量生产和市场拓展;支持法士特加速缓速器、电动车重型变速器、轮边减速器等高附加值产品升级和市场拓展。塑造一批具备强劲市场竞争力的高智能化水平新能源汽车品牌,以创新驱动产业提档升级。
三是加快构建精准服务响应机制。充分发挥商用车(重卡)产业链、乘用车(新能源)产业链工作专班作用,牵头抓总,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夯实“省级统筹、市级引导、企业主体、园区承载”的工作机制,统筹要素资源,全力推动汽车产业发展。坚持择优扶强的原则,继续实施省汽车专项资金政策,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对汽车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加大支持力度。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及大中型企业的人才基础,对接陕西省汽车工业协会、汽车工程学会、汽车研究中心、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联盟,氢能技术产业联盟建立协同创新和互利合作的运作机制,搭建陕西省汽车产业智库平台,为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高端智库支撑。落实落细《推动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的支持措施》,加大招商和扩能改造力度、支持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新能源与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先保障汽车产业土地供给、加强人才保障、营造汽车产业发展氛围。
四是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布局发展。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核心技术研发,发挥西安交通大学、长安大学等高校在氢燃料电池电堆技术、智能网联汽车研发、测试和华为、中兴等省内重点通讯企业在LTE-V2X、5G方面的先发优势,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在车、路、网、云等领域的创新研发、测试检验及示范应用。陕汽率先探索车联网等新模式、新业态,不断加大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延伸后市场服务已经取得成熟经验和不错的效果,西安交大研制出“发现号”自动驾驶样车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陕汽成功研发了L3级无人驾驶货运卡车,天行健车联网已成为重卡行业车联网技术应用“标杆”,陕车智联加快智能交通设计及企业孵化,华为、中兴等优势企业加速智能网联产业布局。以园区为载体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重点支持西安市依托华为、百度等互联网科技公司在西咸新区、高新区、航天基地等区域,率先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先导区和测试示范区。
五是联合省级部门开展试点申报工作。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四部委印发的《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迅速联合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牵头印发了《申报通知》,督导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门组织本地区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开展申报工作,进一步促进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本地区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进行了全面摸排,企业目前还未达到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申报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再次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部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待条件成熟后,再行申报试点城市。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