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182号提案的答复函
B类
签发人:黄新波
陕工信函〔2024〕145号
刘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陕西省碳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集群的提案》(第182号)收悉。有两条建议涉及我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碳纤维及复材产业纳入陕西省“十四五”期间重点培育的产业链,并以榆林恒神为链长单位,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效应,加快打造陕西碳纤维产业集群”的建议
(一)“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产业链”已列入我省重点产业链。2024年3月23日,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省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的通知》(陕办字〔2024〕20号),将“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产业链”列入我省34条重点产业链,由徐明非副省长担任“链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为省级部门责任单位(工作专班)。5月27日,徐明非副省长召开政企恳谈会,听取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产业链有关企业、科研院所、专家意见诉求,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榆林恒神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产业链重点企业,受邀参加此次会议。
(二)鼓励榆林恒神申报“链长”企业。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高度关注榆林恒神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年高性能碳纤维生产基地项目建设,计划在2025年一期5000吨高性能碳纤维生产线建成投产后,形成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值时,指导企业开展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工作,充分发挥恒神集团在行业内的头部企业作用,依托榆林恒神带动我省产业链上下游发展壮大,形成产业集聚。
(三)加快打造陕西碳纤维产业集群。2023年9月27日,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陕办字〔2023〕14号),明确提出“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产业”是我省重点开辟的新领域新赛道;2024年3月23日,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方案》(陕办字〔2024〕19号),提出加快布局未来产业,提升“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产业”等9条产业链发展水平,培育经济增长新引擎。2024年3月23日,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省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链主企业集聚带动作用,推动链主企业与配套企业协调发展,不断强链补链延链,实现聚链成群,聚群成势,持续推动碳纤维产业按照“链群结合”的思路发展壮大。
二、关于“制定支持碳纤维产业链发展的配套措施,对标长三角、山东、吉林、青海等地该领域招商引资、科技研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政策,推动我省碳纤维产业做强做优做大”的建议
(一)制定提升重点产业链发展水平的政策措施。2021年8月30日,为提升重点产业链发展水平,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提升全省重点产业链发展水平若干政策措施》(陕政办发〔2021〕23号),从“提升链主企业产业带动能力”、“提升产业链企业创新能力”、“强化产业链招商补链延链”、“强化要素保障”四个方面,出台19项政策措施,支持重点产业链发展。
(二)建立工作机制为产业发展提供保障。2024年4月17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建立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产业链工作机制的函》,初步成立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委军民融合办为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后期还将根据工作需要,吸收其他省级部门和市级政府进入成员单位,确保我省“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产业链”能充分享受到现有的招商引资、科技研发、人才培养政策。
(三)畅通渠道为产业链发展打通堵点。2024年5月27日,徐明非副省长召开政企恳谈会,省委统战部、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联等部门参加,聚焦“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产业链”,专题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和诉求。同时,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建立政企恳谈会问题诉求库,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汇总并分类梳理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及时转交相关单位,严格按规定办理。
(四)开展调研考察活动,完善产业链相关政策。产业链工作专班对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发展较好的长三角、山东、吉林、青海等地区,已委托相关企业收集当地有效政策措施,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赴当地开展调研、学习、交流、考察等活动,将相关政策建议及时反馈政策制定部门,使我省相关政策更有针对性和吸引力。
感谢您对我省碳纤维产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