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703号提案的答复函
类别:A
签发人:张宗科
陕工信函〔2021〕240号
王润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批准新增30万吨电解铝指标的提案》(第70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铝作为全球产量最大的有色金属,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包装、交通运输、电力、航空航天等领域,是国民经济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防科技工业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原材料。陕西现有两户电解铝企业,分别是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美鑫公司)和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电解铝产能90万吨。
一、按照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印发对钢铁、电解铝、船舶行业违规项目处理意见的通知》(发改产业〔2015〕1494号),列出我省电解铝项目共两个,其中包括2015年7月28日以陕发改产业〔2015〕1046号确认备案的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30万吨铝镁合金项目,同时要求陕西美鑫30万吨铝镁合金项目“在落实等量或减量置换的基础上,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在手续完善前不得动工建设”。
2017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报送的《关于清理整顿电解铝行业违法违规项目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陕政字〔2017〕96号),“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位于铜川市耀州区,目前30万吨铝镁合金项目停建整改,正在办理产能置换等手续”、“陕西美鑫公司确定了30万吨产能等量置换方案,置换产能来源为:一是购买6万吨已淘汰产能指标(包括澄城县金源铝业有限公司2011年淘汰的2万吨产能指标、陕西三秦能源长宏铝业有限公司2015年淘汰的4万吨产能指标),已达成协议;二是使用子公司铜川铝业2014年已淘汰的9万吨产能指标;三是将子公司铜川铝业现有15万吨电解铝生产线予以淘汰作为产能置换指标”。
陕西美鑫公司30万吨铝镁合金项目在完成产能置换工作建成投运后,国家核定的电解铝产能为30万吨。陕西美鑫公司子公司铜川铝业240KA电解槽240台(折合产能16万吨)已列入2018年陕西省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计划并已淘汰完毕,其中15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已用于陕西美鑫公司30万吨电解铝产能置换方案,不得再用于产能置换。其淘汰的16万吨电解铝(240台240KA电解槽)主要生产设备不得恢复。
二、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原〔2018〕12号)的规定,陕西美鑫公司可以开展电解铝产能置换工作。
感谢您对陕西有色金属工业的关心和支持,您如有新的建议和意见,欢迎与我们联系,我们将认真研究。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