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函
类别:B
签发人:张宗科
陕工信函〔2022〕149号
仲伟周代表:
您提出的《持续推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第60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民营企业发展的关注,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全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毫不动摇”指示要求,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2021年,面对疫情、汛情的严峻考验叠加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多变,全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六保”工作,落实“六稳”任务,不断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扶持力度,全省非公经济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运行态势,非公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2021年,全省非公经济发展稳字当头,总量持续扩大,全年实现非公经济增加值15326.86亿元,较上年增加1937.08亿元,占GDP比重达51.4%,较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非公经济持续恢复发展,成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从产业结构看,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一、二、三产业分别实现增加值572.69亿元、7519.35亿元、7234.82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3.7:49.1:47.2,第三产业与第二产业非公经济份额差距很小,基本各占一半,呈现出二三产业发展并重的结构特征。从产业内部看,全省非公经济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比重分别为23.8%、54.5%和53.2%。其中,二产比重较上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二、三产业协同发展,共同拉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8个百分点,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达到43.4%,有效拉动了全省经济增长。
一、积极出台政策,加强政策落地生效。为支持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国家和省上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去年疫情时期,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遇到了很大困难,省级部门、各地市结合实际出台细化政策措施方案,加大政策落实,确保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全面压实责任,充分发挥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以及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推动各相关部门、各地区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各项措施尽快落到实处,提升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转供电环节电价治理和“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结合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实际,牵头起草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陕西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若干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保障中小微企业用工若干措施》。
二、持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起草和修订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该办法于2021年8月1日正式施行。组织开展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并将结果反馈各市区,坚持问题导向,引导和推动各市(区、县)“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持续优化提升“陕企通”小程序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诉求反馈渠道,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企业诉求响应体系。
三、开展“双创”活动,加快转型升级。我省累计推荐认定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1家,为我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提供了重要的平台支撑。引导小微“双创”基地积极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参加“双创活动周”“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活动中,小微“双创”基地推荐项目中有36个项目晋级省级决赛。起草了《陕西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了认定条件、认定程序、认定管理、支持与服务等方面内容。为调动民营企业积极性,切实把示范引领作用强、推广价值高的民营企业纳入转型升级示范企业队伍,调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积极性。
四、表彰先进,引导提升企业素质。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省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全面营造激励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2021年组织实施了全省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的评选活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6月18日印发了《关于表彰陕西省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决定》。表彰优秀民营企业93家、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家18名。此后,制作了授带、奖牌、证书,拟通过《陕西日报》全文刊发决定。
我们虽然做了大量推动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能忽视的问题。和您的建议不谋而合,也是我们下一步的工作方向。我厅结合今年全年工作,已把您所提建议作为我们一项重点工作,在相关工作中加以落实推进。结合我厅职能,根据您所提建议的有关事项,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性做好相关工作:一是继续全面抓好政策执行落实工作。充分发挥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宣传,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齐心协力,及时解决中小微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把相关支持政策落实落细。二是加快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用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不断提高装备及生产、管理、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加大“小升规”企业培育,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树立一批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推广典型经验。三是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继续落实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金融顾问”“首贷促进”“监测评估”三个机制,持续增加信贷投放,创新深化金融产品,拓宽多元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信贷供给。持续加大对融资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完善我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同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我省制造业企业和小微企业的信贷规模,以利率奖补的方式促进其差异化制定贷款利率控制目标。四是加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办好我省工信系统和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以及高技能人才等培训班,做好工信部领军人才和“专精特新”培训班的招生和培训工作,继续开展好我省中小企业非公经济职称评审工作。
专此复函。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