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本报告由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编制。报告的主要内容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29-63915409;传真:029-63915515;通信地址:西安新城省政府前大楼10层;邮编:71000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工业强省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大会精神,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正确领导下,厅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实际,全面落实“五公开要求”,持续增强工作主动性,及时宣传省委、省政府抓工业稳增长、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政策措施,围绕工业稳增长、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民营经济、数字经济、新型工业化发布各类信息,规范公开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行政许可等《条例》规定的内容。厅网站发布各类信息8000余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30余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公开答复函111件;及时公开2022年部门决算和2023年部门预算。同时,按要求在网站公开权责清单,并详细列出行政许可项目相关信息、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及审批流程图等内容。在首页设立“常见问题”栏目,梳理业务相关问题15条。在投诉举报栏目设立民企清欠投诉和减轻企业负担投诉栏目。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畅通依申请公开线上与线下办理渠道。在厅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区分“法人、公众、社会团体”3类受众类别,方便社会公众进行依申请公开申请。将省政府前大楼10楼41号办公室设立为线下依申请公开接待场所。修订了《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理网上反映事项暂行办法》。2023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21件,其中线上18件,线下3件,办结率100%。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策解读、公众参与方面
在《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西北信息报》等主流媒体连续刊发一系列反映我省工业经济发展的新闻报道近百篇,特别是对工业稳增长、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民营经济、数字经济、新型工业化等关键领域的宣传。作为发布单位举办新闻发布会2场。常态化做好政策解读,在厅网站首页设置政策解读专栏,今年已发布行业稳增长等政策解读信息28条。把公众参与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重要过程。办理陕西12345政务热线120余件,通过网站留言、电话咨询回复网友提问650余次。新版“陕企通”注册用户突破90万户。
(四)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厅网站建设,加强内容管理。修订《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每月编写《厅网站运行月报》,优化厅网站Ipv6改造,完成厅网站网页对移动端设备的自适应功能。
(五)落实主题教育和“三个年”活动情况
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上级工作部署,反映主题教育进展成效。多家中央、省部级媒体刊稿转发我厅信息40余篇。在厅网站设置厅系统主题教育专栏和“三个年”活动专栏,发布主要工作、重点活动和动态信息70余条。
(六)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我厅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厅长任组长,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日常工作由厅办公室牵头,厅信息中心配合。厅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督办、重要信息的审定和发布。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政务信息的发布和审定。严把信息发布“出口关”,杜绝出现“低级错误”和“固定表述”问题。我厅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支持政务公开和网站运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举办全省工信系统政务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全省工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0 | 1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5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1 | 2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1 | 2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21 | 2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工作需要加强,对内容的解读存在形象化、通俗化欠佳,解读形式运用新技术、新方式不足等问题;二是厅网站的注册和留言进度查询功能还需加强;三是利用网络解决咨询投诉,特别是全面实现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能力还需要提高。
2024年我厅将加强主动公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政务公开程序,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务信息的公开。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为方向,深入推进行政公共服务、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把保持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作为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深化公开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强化解读回应,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是进一步强化公开渠道融合。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利用厅网站、新闻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形式,创新服务方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不断提高政务信息传播效率,促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提升。
三是发挥互动交流和网上办事等栏目作用。进一步拓展网上办事和互动交流功能,围绕我厅重点工作和企业关注热点,通过政务信箱、调查问卷、网络问答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和情况反映,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及时回复企业和公众问题,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加强网友咨询投诉和依申请公开事项回复力度,提高网上行政许可办事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厅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