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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康宁
党组成员、副厅长: 朱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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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巡视员: 羌 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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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陕西省“人工智能+制造”应用场景的通知

关于征集陕西省“人工智能+制造”应用场景的通知

时间: 2026-09-30 09: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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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打通人工智能技术供给与制造业场景需求的对接通道,以真实应用场景牵引人工智能技术落地见效,推进制造业数智化转型升级,现公开征集陕西省“人工智能+制造”应用场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工艺设计、计划排产、生产制造、质量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生产、能源管理、环保管理、仓储管理、采购管理、物流配送、营销管理、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应用场景及各类多环节应用场景。

二、征集要求

(一)申报主体须在陕西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调研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经验。

(二)申报主体为“人工智能+制造”应用场景建设企业或服务商,应具有真实的场景建设需求与相应的预算安排,具备“人工智能+制造”建设条件,愿意开放应用场景开展技术验证与合作。

(三)申报的应用场景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无知识产权纠纷,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先进、应用成熟、效果明显,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创新性,有典型示范作用和较强推广价值。

三、征集方式

(一)申报单位需规范填写《陕西省“人工智能+制造”应用场景申报表》(附件1)和《陕西省“人工智能+制造”应用场景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二)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征集工作,广泛摸排属地内典型应用场景,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

(三)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6年10月26日前将申报资料和推荐文件(含汇总表)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产业发展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何以荣   029-63915643

电子邮箱:xxhcyfzc@163.com

 

附件:1.陕西省“人工智能+制造”应用场景申报表.docx

      2.陕西省“人工智能+制造”应用场景汇总表.docx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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