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厅长: 韩宏琪
党组成员、副厅长: 刘 波
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康宁
党组成员、副厅长: 朱 磊
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 勇
二级巡视员: 羌 薇
二级巡视员: 郭正强
二级巡视员: 王殿坤
机关建设概述
设立了产业政策、工业法规、运行监测、规划投资、科技动态、高新技术、节能综合利用、安全生产、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汽车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无线电管理信息化产业、招标监管、大数据、县域工业、非公经济、融资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盐业管理等栏目。以图文形式展现我省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产业发展和政策发布以及相关政策解读。
机关建设概述
设立了财务审计、人事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党建、老干部工作等栏目。以图文形式展现工业和信息化厅的财务信息、人事考核、党建信息、退休干部关怀等相关工作内容

关于开展第二批陕西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批陕西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5-08-21 09: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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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根据《陕西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试行)》(工信字〔2024〕5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陕西省工业遗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陕西省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在陕西省范围内形成的、代表工业遗产主要特征的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工业遗产申报兼顾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非物质遗存原则上不独立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陕西省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产权关系明晰、遗产主体状况良好、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良好,满足《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所列条件。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本次认定申报通过线上进行资料填报和初核。申报主体注册登录进入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https://61.185.253.156:9080/cas/),点击陕西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系统进行资料填报。

(二)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主管部门)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线上初核,明确推荐顺序,确定推荐名单。

(三)各主管部门组织通过初核的申报主体打印并线下提交申报材料。

(四)各市(区)推荐数量不超过5项。

四、工作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深入挖掘工业遗产资源,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请各主管部门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于2025年8月2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发送至458291607@qq.com邮箱,以便于开放系统及后续工作。

(三)请各主管部门组织申报主体,于2025年10月17日前完成线上申请资料填写和提交。

(四)请各主管部门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线上初核,并将推荐文件、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视频资料(U盘一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及电话:杨小会  029-63915644

材料寄送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前大楼5-004室,邮编:710006。

附件: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人信息表.wps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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