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陕西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根据《陕西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试行)》(工信字〔2024〕5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陕西省工业遗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陕西省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在陕西省范围内形成的、代表工业遗产主要特征的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工业遗产申报兼顾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非物质遗存原则上不独立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陕西省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产权关系明晰、遗产主体状况良好、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良好,满足《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所列条件。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本次认定申报通过线上进行资料填报和初核。申报主体注册登录进入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https://61.185.253.156:9080/cas/),点击陕西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系统进行资料填报。
(二)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主管部门)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线上初核,明确推荐顺序,确定推荐名单。
(三)各主管部门组织通过初核的申报主体打印并线下提交申报材料。
(四)各市(区)推荐数量不超过5项。
四、工作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深入挖掘工业遗产资源,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请各主管部门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于2025年8月2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发送至458291607@qq.com邮箱,以便于开放系统及后续工作。
(三)请各主管部门组织申报主体,于2025年10月17日前完成线上申请资料填写和提交。
(四)请各主管部门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线上初核,并将推荐文件、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视频资料(U盘一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及电话:杨小会 029-63915644
材料寄送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前大楼5-004室,邮编:710006。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