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陕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陕工信发〔2022〕36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认定第七批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应为有效期内的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申请2025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的企业应为有效期在2025年到期的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企业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第七批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1),单独装订成册。
(二)第七批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佐证材料(附件2),胶印简装成册,A4纸双面印刷,按照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连续编写页码,文字清晰可验,书脊处标明“陕西省第七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2025年到期的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佐证资料(2025)-XX市-XX区-XX单位”,申请报告中有企业名称的页面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企业所提供纸质资料请认真遵守上述规定,若提供资料不能辨识,将影响评定结果。
(四)我厅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按照属地化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线上统一申报,线下材料按照县(区)、市(区)、省级逐级上报。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于2025年8月11日前完成上传,如实填报并提交相关信息、上传对应佐证材料,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二)申报企业须同时在“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czyxmk.sf.gov.cn/,技术支持:029-96702-1-1)” 和“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https://61.185.253.156:9080/xxpt/,技术支持:029-88265555)”在线填报相关信息。①注册登录陕西财政云项目库外网后进入2025年选择“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填报,上报地区选择区县级,项目名称统一填写相应申报类别项目。②注册登录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后在“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中选择相应申报类别项目进行填报。县、市两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别网上审查通过后,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财政厅。
(三)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企业做好陕西省第七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严格把关,进行初核,确保推荐企业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推荐企业明显不符合《实施细则》标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进行通报。
(四)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5年8月1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含附件3、附件4)、第七批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1)、佐证材料(附件2),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三份,其中两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服务处(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陕西省政府前大楼4楼),一份邮寄至:陕西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冰窖巷6号612室),上述资料PDF和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jtxzxqyfwc@163.com。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西安市029-86788976 宝鸡市0917-3260477
咸阳市029-32086694 铜川市0919-3183255
渭南市0913-2930812 延安市0911-7092607
榆林市0912-3866020 汉中市0916-2626379
安康市0915-3212952 商洛市0914-2312197
杨凌示范区029-87035583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服务处 029-63915446 63916813 63915634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029-68936340
附件:1.第七批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
2.第七批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佐证材料
3.第七批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
4.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推荐汇总表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5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