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厅长: 韩宏琪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卫阳
党组成员、副厅长: 刘 波
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康宁
党组成员、副厅长: 朱 磊
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 勇
二级巡视员: 羌 薇
二级巡视员: 郭正强
二级巡视员: 王殿坤
机关建设概述
设立了产业政策、工业法规、运行监测、规划投资、科技动态、高新技术、节能综合利用、安全生产、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汽车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无线电管理信息化产业、招标监管、大数据、县域工业、非公经济、融资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盐业管理等栏目。以图文形式展现我省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产业发展和政策发布以及相关政策解读。
机关建设概述
设立了财务审计、人事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党建、老干部工作等栏目。以图文形式展现工业和信息化厅的财务信息、人事考核、党建信息、退休干部关怀等相关工作内容

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申报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申报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5-06-26 16:3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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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工业和信息化、高新技术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高新函〔2025〕231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附后)要求,现组织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申报及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程序

申报对象分为试点区域和试点单位两大类。各有关单位应对照《通知》中的申报条件及试点工作要求,自行开展评估,符合条件的,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信息服务平台”(网址:sd.miitip.com)注册并填写申报信息,于7月20日24时前完成线上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组织开展审核、推荐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工业和信息化、高新技术主管部门应及时将《通知》转发国家高新区、经开区、孵化器等重点单位,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试点,指导编制试点申报书。

(二)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报申报信息,编制申报书,并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三、联系方式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高新技术处

魏煜欣  029-63916806

(二)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郭海伟  13910161047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6月26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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