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责任 筑牢防线 建立健全“散乱污”工业企业监管长效机制
近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与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散乱污”工业企业监管长效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为巩固“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成果筑牢防线。
《通知》明确,进一步建立健全关中6市2区“散乱污”工业企业监管长效机制,是省委省政府2020年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决策部署,将关中6市两区“散乱污”工业企业纳入全省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是各级政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持续实现“散乱污”工业企业动态清零的有效措施和科学保障。
《通知》要求,关中6市2区政府要统一领导,依托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责任主体,对“散乱污”工业企业开展监管和网格巡查。对2017年以来完成整治的27140户“散乱污”工业企业,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将完成提升改造和搬迁入园的企业纳入日常监管。对新发现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关中6市2区各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实施常态化监管。同时,按照“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依托市、县、乡、村四级网格管理系统,加强“六定”(“定区域、定机构、定人员、定职责、定目标、定任务”)“五全”(“全方位、全对象、全过程、全事项、全环节”)精细化管理,及时发现、及时反馈疑似“散乱污”工业企业,确保持续实现“散乱污”工业企业动态清零。
《通知》强调,关中6市2区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落实全省铁腕治霾月度点评会议精神和赵刚副省长讲话要求,将“散乱污”企业监管作为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强化部门配合,加大经费保障,确保“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目标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