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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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卫阳
党组成员、副厅长: 刘 波
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康宁
党组成员、副厅长: 朱 磊
二级巡视员: 羌 薇
二级巡视员: 郭正强
二级巡视员: 王殿坤
机关建设概述
设立了产业政策、工业法规、运行监测、规划投资、科技动态、高新技术、节能综合利用、安全生产、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汽车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无线电管理信息化产业、招标监管、大数据、县域工业、非公经济、融资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盐业管理等栏目。以图文形式展现我省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产业发展和政策发布以及相关政策解读。
机关建设概述
设立了财务审计、人事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党建、老干部工作等栏目。以图文形式展现工业和信息化厅的财务信息、人事考核、党建信息、退休干部关怀等相关工作内容

云南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 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许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云南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 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许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 2024-12-18 13:3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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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云南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许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许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薄,阻止他人检举揭发,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并接受宴请,违规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人事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便利及职务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许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及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许峰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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