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厅长: 韩宏琪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卫阳
党组成员、副厅长: 刘 波
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康宁
党组成员、副厅长: 朱 磊
二级巡视员: 羌 薇
二级巡视员: 郭正强
二级巡视员: 王殿坤
机关建设概述
设立了产业政策、工业法规、运行监测、规划投资、科技动态、高新技术、节能综合利用、安全生产、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汽车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无线电管理信息化产业、招标监管、大数据、县域工业、非公经济、融资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盐业管理等栏目。以图文形式展现我省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产业发展和政策发布以及相关政策解读。
机关建设概述
设立了财务审计、人事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党建、老干部工作等栏目。以图文形式展现工业和信息化厅的财务信息、人事考核、党建信息、退休干部关怀等相关工作内容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 2024-11-14 11:3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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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锋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旅游安排、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晋升、职工录用、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许可审批、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刘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并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违法;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瞒报房产;权力观扭曲,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在所任职的医疗卫生系统搞权钱交易。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严重破坏医疗卫生领域政治生态,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锋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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