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厅长: 韩宏琪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卫阳
党组成员、副厅长: 刘 波
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康宁
党组成员、副厅长: 朱 磊
二级巡视员: 羌 薇
二级巡视员: 郭正强
二级巡视员: 王殿坤
机关建设概述
设立了产业政策、工业法规、运行监测、规划投资、科技动态、高新技术、节能综合利用、安全生产、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汽车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无线电管理信息化产业、招标监管、大数据、县域工业、非公经济、融资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盐业管理等栏目。以图文形式展现我省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产业发展和政策发布以及相关政策解读。
机关建设概述
设立了财务审计、人事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党建、老干部工作等栏目。以图文形式展现工业和信息化厅的财务信息、人事考核、党建信息、退休干部关怀等相关工作内容

上海市宝山区委原副书记、宝山区原区长高奕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上海市宝山区委原副书记、宝山区原区长高奕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 2024-11-14 11:3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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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上海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纪委监委对宝山区委原副书记、宝山区原区长高奕奕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奕奕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政治品行恶劣,采取不正当手段恶意干扰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诬告陷害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无视组织纪律,官迷心窍,虚构任职履历并伪造个人档案资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对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未予纠正;违反生活纪律,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失管失教、放任纵容,道德败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高奕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中央纪委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高奕奕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和宝山区第八次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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