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厅长: 韩宏琪
党组成员、副厅长: 刘 波
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康宁
党组成员、副厅长: 朱 磊
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 勇
二级巡视员: 羌 薇
二级巡视员: 郭正强
二级巡视员: 王殿坤
机关建设概述
设立了产业政策、工业法规、运行监测、规划投资、科技动态、高新技术、节能综合利用、安全生产、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汽车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无线电管理信息化产业、招标监管、大数据、县域工业、非公经济、融资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盐业管理等栏目。以图文形式展现我省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产业发展和政策发布以及相关政策解读。
机关建设概述
设立了财务审计、人事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党建、老干部工作等栏目。以图文形式展现工业和信息化厅的财务信息、人事考核、党建信息、退休干部关怀等相关工作内容

河南省许昌市纪委原书记、市监委原主任罗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河南省许昌市纪委原书记、市监委原主任罗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 2024-02-23 14: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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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河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纪委监委对许昌市纪委原书记、市监委原主任罗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在党内搞团团伙伙,进行非组织活动;漠视组织原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甘于被围猎,将手中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无视纪法底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利,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住房,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执纪违纪,违反工作纪律;大搞权钱交易,为他人在职务晋升、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罗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河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罗军开除党籍处分;由河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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