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成功发行80亿元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专项债券
近日,陕西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在北京成功发行。此次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为80亿元,票面利率2.81%,期限10年,全部用于补充省内15家农合机构资本。资本补充后,15家农合机构资本充足率均达到10.5%的监管标准,拨备覆盖率达到100%以上,进一步提升了我省农合机构抵御风险和服务“三农”能力。
提前部署,制定完善方案争取政策支持。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用政府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有关部署,我厅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多次与财政部就发行政府专项债补充我省中小银行资本有关事项进行了深入对接,特别是针对专项债券资金的额度上限、补充范围和注入方式等核心要素进行了反复沟通确认。指导省联社、秦农银行先后完成了清产核资、追责问责报告和偿债预案,最终形成了我省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工作方案,为专项债券额度的成功获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强化措施,细化投前准备确保发行进度。2023年1月18日,财政部下达我省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新增专项债券额度80亿元。额度获批后,我厅多次组织召开中小银行补充资本专项债券推进会,明确目标、倒排工期、责任到人,落实落细各项债券发行准备工作,并组织专家对《募投报告》《财务评估报告》和《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进行了评审,同时委托陕财投对15家农合机构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等开展投前调研。在此基础上,我厅制定了全省新增债务限额分配方案,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向省人大汇报,扎实做好了中小银行专项债券发行各项准备工作。
加强沟通,成功发行债券助力化解风险。新增债务限额分配方案经省人大审议通过后,我厅加强与承销商沟通对接,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加大承销规模。2023年5月31日,陕西省2023年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专项债券80亿元在北京成功发行,期限10年,利率2.81%,较同期限国债基准利率上浮10BP,全场投标倍数超过35倍。6月2日,专项债券资金全部以转股协议存款和阶段性持股两种方式,注入15家农合机构。
本次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是省财政厅继2021年首次发行46亿补充秦农银行及20家农合机构的再次发力,充分体现各承销商对陕西省经济发展的信心,标志着陕西省政府运用专项债券资金补充中小银行机构资本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强化底线思维,压实主体责任,规范资金使用,完善治理结构,促进我省地方金融机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