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政采领域“三盲一共享”评审方案
陕西省财政厅印发《陕西省政府采购领域“三盲一共享”评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三盲”是指投标(响应)文件实现“盲投”,评审专家实现“盲抽”,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实现“盲评”。“一共享”是指实现评审席位“共享”。《方案》指出,资格审查部分可以显示供应商名称和相关信息,技术以及商务部分不能出现涉及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实现“盲投”。要优化评审专家管理,分两次向抽中的专家发送短信通知,第一次告知评审时间以及评审大致区域,专家回复确认能够参加的,在评审开始前3小时通知具体的评审地点及评审席位,全程隐藏专家信息和项目信息,实现“盲抽”。要完善电子化交易系统功能,项目评审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的,电子化交易系统将所有供应商的投标(响应)随机排序、随机生成编号,推送至各评审专家,进行“盲评”。《方案》明确,所有评审席位全省共享、统一编号、智能分配。评审时,根据角色不同,设立主、副评审席位,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的评审席位为主评审席位,采购人代表在此评审;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在副评审席位评审。未建设评审席位的代理机构,可向采购人所在地的政府采购中心申请主评审席位。
来源:中国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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