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 招标人自行制定定标规则确定中标人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招投标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投标评审要求、加强招标投标过程服务监督、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管理等方面充分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对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
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方面,《通知》明确,要全面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依法落实招标人自主权,实施招标计划公示制度,落实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义务,规范招标人代表选派等。其中强调,鼓励招标人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大力推行“评定分离”,厘清专家评标和招标人定标的职责定位,招标人自行制定定标规则并确定中标人。
规范招投标评审要求方面,《通知》要求,要简化承诺书提交方式。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申请人)以承诺书形式提交的各类材料,投标人(申请人)应当在首次递交文件时“合并承诺一次提交”。
要明确类似项目业绩认定渠道。施工总承包、监理招标招标人应当明确类似项目业绩应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为准,评标(审)委员会在评标(审)时应当据此核查,招标人收到评标(审)报告后应据此核实。
要规范类似项目业绩设定标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类似项目业绩的设定,应当不高于招标项目特征(预计合同额、建设规模等)的80%。在将类似项目业绩设定为量化评审因素时,企业类似项目的满分业绩一般不应超过3个,且年限要求一般不得少于3年,博物馆、体育馆等工艺复杂、技术难度高的特殊项目还应根据工程实际适当延长年限限制;人员类似项目的满分业绩一般不应超过2个,且不应有年限限制。鼓励采用量化评审标准,降低主观评审分值。资格预审文件中无法提出明确可量化评审标准的主观评审项,单项分值不宜超过5分;总分值原则上不超过10分。
要提升投标文件评审质量和评标效率。调整商务标和技术标权重。具有通用技术和性能标准的施工项目,鼓励实行技术标合格制;对于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技术标的相对权重不得高于30%,商务标的相对权重不得低于70%。其中,商务标部分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档减分一般不宜低于5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档减分一般不宜低于3分。
此外,《通知》规定,要依法设定资质要求、优化开标流程、全面推行网络远程“异地评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大评标(审)过程公开力度、深化招标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完善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等;要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强化评标专家监督管理。
来源:中国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