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8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旨在健全重大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政府和企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办法》中所称项目后评价,是指选取有代表性的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定时间后,将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及其审批文件、项目申请书及其核准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提出评价意见和对策建议,并反馈到项目参与各方,形成良性项目决策和管理机制。
《办法》明确,项目后评价一般应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包括逻辑框架法、调查法、对比法、专家打分法、综合指标体系评价法、项目成功度评价法等,并制定规范、科学、系统的评价指标。
《办法》指出,工程咨询单位应对项目后评价报告质量及相关结论负责,对后评价过程中掌握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项目后评价所需经费,按照“谁委托谁负责”原则执行,不得向项目单位等摊派。
《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和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129号)同时废止。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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