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 | 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资产化应遵循的三大原则
2023年8月,财政部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企业可以根据该规定进行数据资产化的会计操作。2023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份明确数据是资产的官方文件。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是政务行业中数据标准化程度较高、启动较早的行业,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具有显著的商业价值。为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资产化操作,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资产化过程中应遵循以下三大原则。
需求驱动数据产品设计
数据资源具有显著的场景依赖性,不同的数据在不同的场景中使用方式和价值变现存在显著差异,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用在招标方可以帮助节省时间、提高招采效率,在投标方则更多聚焦在降低不确定性、提高胜率,双方付费的意愿显然也不一样。因此,建议企业基于需求驱动设计数据产品,这是数据产品化的重要原则,也是企业数据产品可以满足资产化的关键条件,即“预期经济利益很有可能流入企业”,而这是目前数据资产化的核心痛点。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应该首先明确需求场景,再以业务需求指导产品设计,最终在产品的基础上实现资产化。无论数据产品是否可以资本化,企业都应该遵循这一原则来进行数据资源治理和数据产品设计。
合理明确数据资源权属确保数据资源来源合规、治理流程合规
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是多方基于国家政策、契约关系进行数据汇聚和互换的过程,根据“数据二十条”,平台方可以合理拥有数据资源持有权和数据加工使用权,并且基于合规治理、合法保护多方隐私的基础,平台方进行数据产品设计且享有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应该得到保障的,但目前国家数据局关于数据产权的文件并没有正式出台。
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应该根据使用场景来明确合规安全底线,一方面,做好多个参与方的信息保护,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数据价值释放的场景,提高经济的活力和效率。国家建设数据要素市场的核心主线是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在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的采集和分析过程中,只要坚守这一主线,合规合法进行数据库搭建和数据建模分析,必然符合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思路。
全流程成本精益管理
一般企业在确认资产的时候,有几大条件需要满足,除了“企业拥有或控制”“预期经济利益很有可能流入企业”,还有“成本或价值可靠计量”。目前,数据要素型企业在按照财政部11号文进行数据资产化的过程中,一大难点是管理过程粗放导致成本不能实现可靠计量,数据产品的开发大多数是人工投入,数据又具有显著的可复制、可建模等特点,导致数据业务链条要实现全流程成本精益管理,挑战较大。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目前处在建设底层数据库标准、统一数据挖掘逻辑的时点,需要数据产品设计部门与开发部门深度协同完成,部门之间错综复杂的管理架构也会导致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挖掘链路上成本管理难度增大,进而无法实现科学高效资本化。
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资产化的成本管控必然要嵌入到管理流程数字化过程中,以产品部门和研发部门高效协同机制的建立为前提,推动数据产品全流程成本管理,并从成本、收入、市场三个不同维度做好数据资产价值的动态监测,以有效支持管理部门在数据资产开发投入方面的管理决策。
来源:中国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