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新增两类项目
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进行了修订调整,并印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经比对,《目录》内容有以下8处调整。
新增类别:
1.《目录》在自然资源类项目中增加了“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余量资源交易”一项,项目内容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或原地遗留的土石料、泥沙、优质表土和乡土植物等余量资源交易”,行政监督部门为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2.在资产产权类项目中增加了“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交易”一项,项目内容为“供销合作社依法拥有或实际占有的各种形式的资产和权益的所有权转让和购买活动。包括供销合作社本级所有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大型机械和设备、车辆等社属资产,对企业、事业单位、农民合作社等组织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其他依法认定的社有资产和权益”,行政监管部门为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具体工作按照《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供销财字[2020]38号)执行。
内容调整:
1.在林业工程项目类别中,项目内容由“防护林、湿地保护、林木种苗、市政工程以外园林绿化、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林业工程建设”调整为“造林、湿地保护、林草种苗、市政工程以外园林绿化、自然保护区建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以及管道网维等附属设施的架设维修等林业工程建设”。
2.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行政监督部门由“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为“能源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3.将矿业权出让转让类项目中的“受矿业权人委托组织矿业权公开转让”内容删除。
4.将“草原承包经营权交易”修改为“草原交易”,并将项目内容由“国有及集体所有草原经营承包经营权转让”修改为“国家所有的草原使用权、租赁权和牧草所有权出让;集体所有的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经营权和牧草所有权出让”。
5.将农村集体产权交易项目中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转让”调整为“农村集体持有资产收益权转让”,并将“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地使用权流转”一项删除。
6.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项目中,将“其他省级集中采购的医用耗材”的内容删除,并将行政监督部门由“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为“医疗保障、疾控预防、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来源:中国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