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 加大政府对重大创新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优化河南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实施意见》指出,要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打造“无证明畅行中原”品牌。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利用可转债、科技创新债券、ABS产品等融资。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赋予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权,允许技术实力较强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单独或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自主评审。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依法依规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制度。
《实施意见》强调,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引导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全面落实在豫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奖补、技术转移奖补、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加快建设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打造一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建设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引导民营企业协同参与公共数据应用创新。加大政府对重大创新产品和服务、关键核心技术的采购力度,支持首版次软件产品、重大装备首台套、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等领域创新产品应用。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生产工艺、设备、技术的绿色低碳改造力度,加快发展柔性制造。
《实施意见》明确,坚持“项目为王”,持续推进“三个一批”重点项目建设,高质高效推进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项目引进、落地和建设。在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中,选取具有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并加强推介。支持民营企业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等领域投资力度,参与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对民间投资增速快、占比高、活力强、措施实的地方,积极争取民间投资引导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
来源:中国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