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 | 同一单位3个一级资质行政许可均被撤销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督撤字〔2024〕23号至建督撤字〔2024〕30号、建督罚字〔2024〕49号至建督罚字〔2024〕53号共13则处罚公告,撤销1家单位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的一级资质行政许可3份,撤销5人以不正当手段等取得的注册证书,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5人作出处罚。
其中,建督撤字〔2024〕23号、建督撤字〔2024〕24号、建督撤字〔2024〕25号显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申报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材料、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材料、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材料中,“某省道江口至丁桥改建工程”“某县百善至西三铺段新建工程”项目业绩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决定同时撤销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来源:中国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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