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部门 | 依法改进评标方法,严格限定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23〕2号,以下简称《意见》)。
当前我国隧道(洞)建设规模巨大,但工程本质安全水平不高,坍塌、火灾等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隧道施工安全事故教训,《意见》提出要坚持超前预控、全过程动态管理理念,同时明确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制度体系、提升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支撑保障5个层面、16项具体实施要求。
关于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意见》明确,要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强化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单位的安全生产履约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将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合理工期、造价等事项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范围。要严格落实参建企业主体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构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总承包单位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强化管理措施并承担连带责任,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严格落实勘察设计单位安全责任,在设计阶段采取合理措施降低隧道安全风险,在施工图中提出应对风险的工程措施和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设计安全交底、施工配合和设计巡查等工作。
关于健全制度体系,《意见》提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推动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明确EPC、BOT、PPP、代建及其他模式下各参建单位安全管理职责。要建立合理工期和造价保障机制。指导建设单位依法改进评标方法,严格限定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合理界定成本价格,解决低质低价中标带来的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问题。对技术风险高、施工难度大的隧道工程项目,应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优化分包安全管理手段。鼓励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分包单位“红名单”“黑名单”,加强对进场施工分包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审核,杜绝无资质队伍和无上岗能力的人员进场施工。
在提升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方面,《意见》要求,加强勘察设计源头风险防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和设计,从勘察设计源头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强化动态设计,动态调整综合风险应对措施。严格施工现场重大风险管控。
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方面,《意见》指出,加快培养隧道施工安全管理人才。建立健全建筑工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先进工艺技术推广应用。鼓励采用TBM、盾构、矿山法全工序机械化配套等施工工艺工法。推动提升隧道工程项目信息化、智能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对安全管理规范、三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涉险事件的参建企业,可给予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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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