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厅开展对食盐定点企业和省级食盐储备情况检查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和计划,6月10日至12日,省工信厅盐业管理处组织省盐业专营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依据《食盐定点企业规范条件》和《陕西省食盐储备应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咸阳市兴平市、礼泉县和泾阳县3个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达标情况和4个省级食盐储备点的食盐储备情况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组通过座谈交流、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有关企业存在的食盐定点企业规范条件不达标,省级食盐储备轮储不规范,储备食盐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现场提出了立即整改、限期整改要求。
下一步,省工信厅将按照年度工作安排,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有关盐业法规和制度要求,继续开展对全省食盐定点企业规范条件达标情况的抽查,完成对全省24个省级食盐储备点的全覆盖督导,切实落实食盐专营法规政策,不断规范全省食盐定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提升食盐储备应急能力建设,为我省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盐水平,保障食盐生产、经营和供应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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