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盐行业大力开展宣传贯彻《陕西省食盐管理条例》活动
12月4日,是国家第10个宪法日。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自觉引领行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精神落地生根,形成全社会遵法守法意识,省工信厅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卫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宣传贯彻<陕西省食盐管理条例>的通告》。各地市盐业主管部门按照省工信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辖区食盐定点企业深入商超、市场、村镇、街办开展宣传活动,走进食盐经销网点发放《通告》,宣讲《陕西省食盐管理条例》重点内容,引导商户依法规范食盐经营行为;在重点地区设立宣传咨询点,向广大群众讲解普及碘盐和科学用盐知识,面对面讲解宣传、解答群众疑惑等方式,在全省范围内营造了依法治盐良好社会氛围,为规范盐业经营秩序,维护食盐专营政策做出了积极贡献。
延安、榆林开展宣传活动
铜川市、耀州区组织开展活动
咸阳、西安市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杨凌、韩城市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商洛市商南县、山阳县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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