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监测站完成一季度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巡检工作
1月27日,按照《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第一季度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巡检的通知》要求,宝鸡市监测站组织完成一季度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线上、线下巡检工作。

现场检查
检查人员对注册地在宝鸡市辖区内的电商平台、社交网络平台、网络销售人员,以及辖区内各类电子市场、手机卖场、电器商城、无人机专卖店开展线上、线下检查。现场核实各销售经营主体在售对讲机、无人机、手机、平板电脑等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型号核准及销售备案情况。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本次巡检共计检查销售经营主体14家、无线电发射设备985台(套),对存在销售无型号核准代码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行为的3家销售经营主体责令限期改正。巡检中,检查人员向销售经营主体现场负责人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办法(暂行)》,督促其严格按照规定销售具备型号核准的设备,进一步规范销售备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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