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厅长: 韩宏琪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卫阳
党组成员、副厅长: 刘 波
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康宁
党组成员、副厅长: 朱 磊
二级巡视员: 羌 薇
二级巡视员: 郭正强
二级巡视员: 王殿坤
机关建设概述
设立了产业政策、工业法规、运行监测、规划投资、科技动态、高新技术、节能综合利用、安全生产、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汽车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无线电管理信息化产业、招标监管、大数据、县域工业、非公经济、融资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盐业管理等栏目。以图文形式展现我省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产业发展和政策发布以及相关政策解读。
机关建设概述
设立了财务审计、人事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党建、老干部工作等栏目。以图文形式展现工业和信息化厅的财务信息、人事考核、党建信息、退休干部关怀等相关工作内容

渭南市监测站快速查处一起手机信号放大器干扰

渭南市监测站快速查处一起手机信号放大器干扰

时间: 2023-07-18 11: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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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渭南市监测站接到澄城县一居民投诉澄城县碧桂园小区内手机通话受到干扰,通话质量差。接到投诉后,监测站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排查干扰,经监测定位,迅速将干扰源锁定在碧桂园小区某住户屋内。在小区物业的配合下,电话联系到业主,初步判断干扰源系业主杨某私自安装的手机信号放大器。执法人员向物业及杨某说明了使用手机信号放大器的危害,要求杨某配合拆除信号放大器,消除干扰。

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经过多次与业主沟通无果,执法人员再次赶赴现场,进入杨某屋内,发现了一套正在工作的手机信号放大器。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拆除了该设备,并进行先行登记封存,现场对杨某宣讲了有关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讲解了擅自设置、使用手机信号放大器会对运营商基站造成干扰,从而影响周边其他手机用户正常的通信业务。

随后,根据现场询问调查情况及监测报告,证实当事人杨某擅自设置、使用信号放大器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之规定,依法作出没收信号放大器的行政处罚,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下一步,渭南市监测站将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一方面加强监测保护,对公众移动通信频段进行全时段监测,另一方面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擅自设置、使用信号放大器造成干扰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渭南市公众移动通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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