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政策动态】
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月24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央行行长潘功胜、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证监会主席吴清介绍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多项重磅政策同时推出,加大货币政策调控力度,进一步支持经济稳增长。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介绍了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同时宣布多项政策。一是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和政策利率。近期将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向金融市场提供长期流动性约1 万亿元;年内还将视市场流动性的状况,择机进⼀步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25-0.5个百分点。降低中央银行的政策利率,即7 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下调0.2个百分点,从1.7%调降至1.5%,同时引导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和存款利率同步下行,保持商业银行净息差的稳定。二是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和统一房贷最低首付比例。引导商业银行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的附近,预计平均降幅大约在0.5个百分点左右。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房贷最低首付比例,将全国层面的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当前的25%下调到15%。将5月份人民银行创设的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中央银行资金额的支持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100%,增强对银⾏和收购主体的市场化激励。将经营性物业贷款和“金融16条”两项政策文件延期到2026年底。三是创设新的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股票市场稳定发展。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使用自身拥有的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份股作为抵押,从中央银行换入国债、央行票据等高流动性资产,这项政策将大幅提升相关机构的资金获取和股票增持。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介绍了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同时宣布将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继续扩大试点城市的范围,将试点范围由原来的上海扩大至北京等18 个科技创新活跃的大中型城市。适当放宽股权投资金额和比例限制,将表内投资占⽐由4%提高到10%,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占比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指导相关机构落实尽职免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长周期、差异化的绩效考核。
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介绍了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同时宣布多项政策。一是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首先,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将进⼀步优化权益类基金产品注册,大力推动宽基ETF 等指数化产品创新,适时推出更多包括创业板、科创板等中⼩盘ETF基金产品。其次,将推动公募基金行业稳步降低综合费率。完善“长钱长投”的制度环境。重点是提高对中长期资金权益投资的监管包容性,全面落实3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打通影响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制度障碍,促进保险机构做坚定的价值投资者,为资本市场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最后,引导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与资本市场良性互动,完善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投资政策制度,鼓励企业年金基金根据持有⼈不同年龄和⻛险偏好探索开展不同类型的差异化投资。二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投资价值。会同相关部委研究制定了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要求上市公司依法做好市值管理,提到要求上市公司积极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大股东增持等市值管理工具提升投资价值、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常态化的回购机制安排、要求长期破净公司制定价值提升计划,评估实施效果并公开披露形成市场约束。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守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大力提升保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若干意见》要求,深刻把握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内涵,牢固树立服务优先理念,助力筑牢经济安全网、社会保障网和灾害防控网。提出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盖面稳步扩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务持续改善、资产配置稳健均衡、偿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内控健全有效的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框架。保险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监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到2035年,基本形成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监管科学有效、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保险业新格局。
《若干意见》强调,要严把保险市场准入关,严格保险机构持续监管,严肃整治保险违法违规行为,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要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扩大健康保险覆盖面,健全普惠保险体系,提升保险业服务民生保障水平。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服务科技创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要持续健全保险市场体系,持续深化保险业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提升产品定价精准性,提高数智化水平,增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健全央地协同工作机制,深化部际协调联动,强化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协同。
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9月26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大力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打通社保、保险、理财等资金入市堵点,努力提振资本市场,近日,经中央金融委员会同意,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党对资本市场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资本市场稳健运行与中长期资金稳定回报的良性互动。主要举措包括:
一是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多措并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鼓励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回购增持,有效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严厉打击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行为,持续塑造健康的市场生态。完善适配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完善中长期资金交易监管,完善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配套机制,推动与上市公司建立长期良性互动。
二是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支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稳健发展。加强基金公司投研核心能力建设,制定科学合理、公平有效的投研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基金公司从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回报导向转变,努力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收益。丰富公募基金可投资产类别,建立ETF 指数基金快速审批通道,持续提高权益类基金规模和占比。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推动公募基金投顾试点转常规。鼓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丰富产品类型和投资策略,推动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提高权益类私募资管业务占比,适配居民差异化财富管理需求。
三是着力完善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制度。建立健全商业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的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推动树立长期业绩导向。培育壮大保险资金等耐心资本,打通影响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制度障碍,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丰富商业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模式,完善权益投资监管制度,督促指导国有保险公司优化长周期考核机制,促进保险机构做坚定的价值投资者,为资本市场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完善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制度,支持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放开企业年金个人投资选择,鼓励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探索开展差异化投资。鼓励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优化激励考核机制,畅通入市渠道,提升权益投资规模。
《指导意见》的主要目标是,经过一段时间努力,推动中长期资金投资规模和比例明显提升,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更加合理,投资行为长期性和市场内在稳定性全面强化,投资者回报稳步提升,中长期价值投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中长期资金更好发挥引领作用、投融资两端发展更为平衡、资本市场功能更好发挥的新局面。下一步,在中央金融办统筹协调下,中国证监会将会同相关部委,加强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强化工作合力,确保《指导意见》各项举措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