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厅长: 韩宏琪
党组成员、副厅长: 刘 波
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康宁
党组成员、副厅长: 朱 磊
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 勇
一级巡视员: 王殿坤
二级巡视员: 羌 薇
二级巡视员: 郭正强
机关建设概述
设立了产业政策、工业法规、运行监测、规划投资、科技动态、高新技术、节能综合利用、安全生产、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汽车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无线电管理信息化产业、招标监管、大数据、县域工业、非公经济、融资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盐业管理等栏目。以图文形式展现我省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产业发展和政策发布以及相关政策解读。
机关建设概述
设立了财务审计、人事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党建、老干部工作等栏目。以图文形式展现工业和信息化厅的财务信息、人事考核、党建信息、退休干部关怀等相关工作内容

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对标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对标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5-10-15 14: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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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有关企业、园区: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实施绿色制造标杆升级行动,进一步提升现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化发展水平,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对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主体对标。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现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对照新的评价要求(见附件1、2)开展自评价对标,属于53个重点行业(具体行业范围见附件3)的企业按照相应行业要求进行自评价,不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依据通则进行自评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详细申报方法可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主界面查看解读视频。

二、自主填报资料。企业、园区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在“绿色制造名单”栏目选择对应类别(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在“新申报/现有”菜单选择现有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并选择对应行业进行填报。同时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版报告一式两份(见附件4、5)。

三、确保材料质量。各相关企业、园区要高度重视本次对标工作,严格按照评价标准与填报规范开展自评价,确保提交的对标资料真实有效、内容完整规范、评分客观准确,坚决杜绝数据造假、材料缺失、评分失真等问题。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园区的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先进性进行审核,确保对标工作质量。现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得分连续三年处于后5%的,将从现有名单中移出。

四、按期汇总报送。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填写《绿色制造名单对标汇总表》(附件6),于2025年10月20日前连同企业、园区对标材料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刘  卫         电  话:029-63915578


附件:1.绿色工厂评价要求.xlsx

      2.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xlsx

      3.重点行业清单.docx

      4.绿色工厂对标材料汇编.docx

      5.绿色工业园区对标材料汇编.docx

      6.绿色制造名单对标汇总表.xlsx

      7.各市(区)绿色制造业务联络表.xlsx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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