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厅长: 韩宏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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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康宁
党组成员、副厅长: 朱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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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巡视员: 郭正强
二级巡视员: 王殿坤
机关建设概述
设立了产业政策、工业法规、运行监测、规划投资、科技动态、高新技术、节能综合利用、安全生产、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汽车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无线电管理信息化产业、招标监管、大数据、县域工业、非公经济、融资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盐业管理等栏目。以图文形式展现我省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产业发展和政策发布以及相关政策解读。
机关建设概述
设立了财务审计、人事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党建、老干部工作等栏目。以图文形式展现工业和信息化厅的财务信息、人事考核、党建信息、退休干部关怀等相关工作内容

关于2024年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主体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2024年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主体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5-02-17 09: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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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陕环委〔2023〕1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依法依规将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以及涉及本部门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情况在网站公开。现将2024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4年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全省工业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一是稳妥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试点示范引领工程。公布首批陕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试点示范项目32个,验收通过2024年度8个项目。开展第二批工业领域碳达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3户企业被评为2024中国工业碳达峰“领跑者”企业。开展金属镁、电镀金刚石线重点产品碳足迹标准研究,形成征求意见稿,召开中期检查会。

二是工业企业能效水平不断提升。开展2024年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和诊断服务,对126家重点企业组织实施节能监察,为20户企业、园区提供节能诊断服务。组织开展2024年度关中地区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分级管理日常节能监察工作,对关中地区68户重点企业实施日常节能监察,实现关中地区重点企业能效分级管理全覆盖。6户企业的7种产品被评为省级能效标杆。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和节能技术。编印节能与综合利用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汇编,并在陕企通上线,以便企业查阅。

三是积极推动工业节水。组织开展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园区创建和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4户企业被评为省级节水标杆企业,1户企业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名单。2户企业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名单。

四是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创新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公布15家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开展我省2024年国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国家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我省1户企业入选2024年国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化条件公告企业。推荐5户“无废企业”典型案例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五是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印发《陕西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大规模设备更新有关政策宣贯视频会。聚焦重点高耗能领域以及重点行业,分两批次征集节能环保设备、工程设计服务和一体化服务供应商57户,在西安沣京工业园召开2024年陕西工业节能环保设备更新技术服务供需对接会,与50余户企业达成合作协议。举办“2024年陕西省推进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专场活动”,现场发布我省首批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资源库,建立“陕企通”平台制造业设备更新服务专区。

(二)建立绿色制造体系,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召开全省工业绿色发展工作暨政策培训会,表彰优秀企业和园区。创建省级第五批绿色工厂104户、绿色工业园区5个、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4户;国家级绿色工厂47户、绿色工业园区3个、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户。开展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将1家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建议调出名单。制订《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建立2025年度绿色制造培育库,开展第三方评价机构入库管理。

(三)指导和督促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依据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重点工业行业落后产能退出

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完成《陕西省2023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的总结报告》,报请省政府审定同意后,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和有关部委。制定并落实《2024年陕西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淘汰退出碳化塔1座4万吨、4.3米焦炉5座430万吨、非煤矿山2座10.9万立方米、煤电机组10台20.9万千瓦。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产能置换政策,2024年没有企业申请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产能置换审核。

(四)组织推广应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

一是夯实目标任务实现稳产增产。专人专盯重点企业目标任务,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贯稳增长政策,力促企业超产超销。2024年,我省汽车产量175.4万辆,同比增长19.3%左右,高于全国14.5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量119.8万辆,同比增长13.9%,占全省汽车总产量的68.3%。  

二是突出产业规划夯实项目落地。印发《陕西省加快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抢占发展先机。编制《陕西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布局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加快发展。整合省、市、县(区)、企业多方招商,配套需求牵引精准“以商招商”,赴苏、浙、沪、鲁、吉等10余省市“叩门招商”,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地举办系列活动“造势招商”。仅2024年汽车产业链专班夯实“四个一批”汽车项目200个,总投资768.5亿元。

三是多措并举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专项工作取得实效。5月31日,组织召开了全省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督导各市(区)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推进工作,按月跟踪各市(区)公交、出租、物流、环卫等领域车辆电动化成效。2024年,全省公共领域新增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辆、环卫车辆等车辆13256辆,其中新能源车辆11788辆,更新或新增的公共领域车辆中新能源车占比88.9%。举办多种形式推广活动,在吉利集团召开全省新能源公务用车推介会,在全国多地举办多场次汽车产业链交流活动,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暨以旧换新推广活动。

(五)负责指导、推进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

此项工作自2017年开展,全省列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计划的企业共计22户(其中15户中小企业、7户大型企业),15户中小型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已于2020年按期完成。7户大型企业中陕化集团、锦源化工2户大型企业任务已于2023年底完成,长庆石化、兴化集团、神木电化、金泰氯碱4户大型企业任务均于2024年底按期完成。剩余最后1户大型企业渭化集团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确保于2025年完成任务。

(六)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

将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列入2024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支持领域。2024年度支持节能环保产品项目8个。编制《推动低空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4—2027年)》,提出加快新型低空制造技术攻关,积极发展电动无人机等新能源航空器,加快电动力、氢动力、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迭代应用。

(七)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涉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整改验收问题共4项。其中:牵头整改验收问题1个、配合整改问题1个、牵头验收问题2个。按照《陕西省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共有牵头整改验收问题1个。

一是牵头整改验收第四十二项任务。“陕西省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低,工业固体废物违规处置问题多发。神华郭家湾电厂、陕煤集团小保当矿业、大佛寺煤矿粉煤灰、煤矸石违规占地”。2024年12月底,已完成省级现场验收,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申请销号。

二是配合整改第一项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不够全面深入,对陕西能耗强度和水资源约束趋紧、自然生态脆弱的严峻形势缺乏清醒认识”。2023年12月底,完成整改,已销号。

三是牵头验收第七项问题。“榆林市兰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不力,违规建设多发,环境污染突出”。根据《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函》(陕环整改办〔2025〕5号)要求,我厅牵头,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成立现场验收工作组,并通知榆林市委、市政府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企业春节放假,尚未复工复产。待复工复产后,开展现场验收工作。

四是牵头验收第十四项问题。“关中地区一些地方对落后产能淘汰认识不足、决心不大、力度不够,焦化产能淘汰严重滞后”。我厅牵头,成立由1名厅级领导带队,3位焦化行业专家和厅内有关处室业务负责同志组成的验收工作组,于2024年12月30日至31日,赴宝鸡、渭南、韩城市对整改情况,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核验等方式进行验收销号,3市5家企业5组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均达到产能退出标准,完成省级现场验收,已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申请销号。

五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牵头整改验收第十四项问题。“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1月印发《关于陕西龙门钢铁有限公司调整产能置换方案的复函》,违规同意该公司将未建设的94吨限制类合金转炉用于产能置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已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要求赴渭南市现场验收陕西龙门钢铁有限公司转炉产能置换问题整改情况。陕西龙门钢铁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工作已叫停,置换方案已撤销,项目报批工作已停止,批复文件已撤销,省内其它钢铁产能置换项目未发现违规建设情况。渭南市正在补充整理相关验收销号资料,待资料完善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申请销号。

二、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绿色低碳发展紧迫感、自觉意识不强。高耗能行业绿色工厂占比少,粗放式消耗能源资源的生产方式还不同程度存在,企业普遍存在较大节能空间,但是由于缺少技术、人才、资金,主动技改的意愿不强。

(二)新能源汽车关键领域发展优势不足。我省智能网联及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位于全国中等水平,新能源汽车领先优势仍需巩固提升,陕汽质子汽车在氢燃料商用车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产业链比较薄弱,未形成产业集群效应。

(三)企业缺乏碳达峰相关专业人才。能源双控逐渐向碳排放双控转变,企业在挖掘减碳降碳潜力,创新研发新技术、新模式,推进上下游产业融合、协同降碳,发挥碳市场作用等方面,缺乏专业人才。

三、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我厅将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一)优化产业结构。一是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二是严格落实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政策,严控新增产能。三是积极推进渭化集团、兴化集团搬迁改造工作。

(二)发展循环经济。一是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园区创建工作,宣传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二是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持续开展国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国家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

(三)推动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节能降碳。一是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节能诊断服务、省级能效标杆评选及节能宣传工作。二是加速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推动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更新走深走实。

(四)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一是支持汽车产业链在创新低碳管理领域发力。依托我省汽车领域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资源,协同攻关“卡脖子”技术,提升现有技术水平。二是持续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工作。加大新能源车补助力度,提高城市关键领域电动化水平。鼓励支持氢燃料汽车场景应用。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强化链式招商模式,持续组织精准招商活动,优先培育一批高新科技项目,提高产业链绿色发展水平。拓展对企服务深度,精准对接,促进产业链融合发展。

(五)加快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一是评选并发布陕西省第二批工业领域碳达峰试点示范项目。二是鼓励企业参与中国工业碳达峰“领跑者”企业遴选。三是持续开展国家和省级绿色名单创建工作。四是向全省金融机构推荐低碳技改项目,争取绿色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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