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厅长: 韩宏琪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卫阳
党组成员、副厅长: 刘 波
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康宁
党组成员、副厅长: 朱 磊
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 勇
二级巡视员: 羌 薇
二级巡视员: 郭正强
二级巡视员: 王殿坤
机关建设概述
设立了产业政策、工业法规、运行监测、规划投资、科技动态、高新技术、节能综合利用、安全生产、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汽车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无线电管理信息化产业、招标监管、大数据、县域工业、非公经济、融资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盐业管理等栏目。以图文形式展现我省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产业发展和政策发布以及相关政策解读。
机关建设概述
设立了财务审计、人事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党建、老干部工作等栏目。以图文形式展现工业和信息化厅的财务信息、人事考核、党建信息、退休干部关怀等相关工作内容

关于严格控制氢氟碳化物化工生产建设项目的通知

关于严格控制氢氟碳化物化工生产建设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24-07-30 17: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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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切实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就严格控制第二批13种氢氟碳化物(HFCs)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加强全部18种HFCs化工生产设施的环境管理通知如下:

  一、各地不得新建、扩建附件1所列用作制冷剂、发泡剂等受控用途的HFCs化工生产设施(不含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HFCs的化工生产设施,即副产设施),本通知执行之日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已通过审批的除外。

  二、已建成的附件2所列用作受控用途的HFCs化工生产设施,需要进行改建或异址建设的,不得增加原有HFCs生产能力,也不得新增附件2所列用作受控用途的HFCs产品种类。

  三、附件2所列用作受控用途的HFCs化工生产设施进行试生产期间产生的HFCs应纳入配额管理。副产附件2所列HFCs的化工生产设施,其产生的HFCs用作受控用途也应纳入配额管理;未取得配额的,只能用作原料用途或者销毁处置,不得直接排放。

  四、因特殊用途确需生产附件2所列用作受控用途HFCs的,由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五、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企业,依照《条例》予以处罚。

  六、本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1.第二批控制的氢氟碳化物名单

     2.受控氢氟碳化物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7月5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7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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