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强国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和牵引。综合制造强国内涵的一般性和我国制造强国建设内外部条件的特定性,我国制造强国战略应包含战略先导产业的技术和市场领先、极端压力情形下的制造业运行安全以及高强度创新驱动发展三个维度。其中,实现战略先导产业领先是制造强国的核心,其战略要点是在构建全球技术共同体的基础上积极利用中国市场需求的独特性重新定义根技术和主导设计,为推动全球新兴技术突破贡献中国力量;产业链安全是制造强国的基础,其战略要点一是根据“底线安全”原则培育基于次代技术的完整产业链,二是加快构建高效的产业链安全管理体系;高强度的创新驱动发展是制造强国的前提,其战略要点是构建“创新友好”的体制和政策环境,推动地方政府和企业竞争范式实现激励相容的转变。
在中国已经建立起全球体系最为完整、规模最为庞大的制造业经济体的前提下,制造强国建设成为未来工业发展的首要议题和使命。中国制造业实现由大到强的伟大跃迁,是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是人才强国、科技强国、贸易强国、体育强国、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牵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中经济建设的基石。制造强国建设是一个涉及到制度、政策、战略、组织等多个层面以及国家、地方、企业、科研机构、社会性组织、个人等各类主体的复杂的集体性互动过程。对制造强国的结构化理解,需要在错综复杂的因素中识别出影响制造强国建设成败的关键维度,并聚焦探索每一个维度的战略要点。
人类社会工业能力出现非连续性跳跃升级的过程也是制造强国涌现和替代的过程。这些制造强国虽然具有不同的产业形态和制度能力,但都具有某些共同的技术经济特征,如都是每一次科技浪潮或工业革命中主导技术和战略先导产业的领先者,都以特定的制度结构激励了突破性技术创新的大量涌现。与此同时,由于每一个制造强国的崛起都曾面临不同的内外部挑战,其迈向制造强国过程中克服的主要障碍以及克服了这些障碍的战略(无论这些战略是事前设计还是在过程中习得的)又必然具有差异性。综合制造强国发展的一般经验和我国制造强国建设内外部条件的独特性,未来我国制造强国战略应包含战略性领域的技术和市场领先、极端压力情形下的制造业运行安全以及持续创新驱动的制造业内生发展机制建设三个关键维度。其中,战略性领域的技术和市场领先、长期累积的创新驱动发展是制造强国建设的一般性特征,而极端压力情形下的制造业运行安全是未来我国制造强国建设面临的特殊约束。
在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先导产业形成领先优势,并对人类制造业前沿技术突破和商业模式创新做出独特的中国贡献,是我国制造强国建设的核心。几乎每一个后发的制造强国都是在新科技浪潮和工业革命打开的新机会窗口期崛起的[1],美国通过引领大规模流水线生产方式在汽车、化工等当时的战略先导产业崛起,日本通过开创精益生产方式成为消费电子、家电、节能汽车等产业的领导者,并跻身制造强国行列。当底层技术(或根技术)和通用目的技术的突破性创新打开技术机会和市场空间的时候,具备一定实力的工业国家都会基于各自的制度能力和技术路线参与到新工业革命的竞争洪流,谁最终掌握了主导设计并形成了与该主导设计相适应的商业模式,谁就能够在战略主导产业的全球价值链中掌握最有力的位置、获得最大的价值,并通过通用目的技术在其他部门的扩散应用实现经济效率和产业竞争力的整体大幅提升,从而最终确立制造强国地位。
面对部分发达国家对我国的常态化遏制和打压,确保制造业能够在极端情形下的正常运转,并对经济、社会和国防安全形成有效支撑,是我国制造强国建设的基础。虽然每一轮新工业革命背景下的制造强国竞争,都充满了国家间的抑制和反抑制情节。例如,为遏制日本集成电路产业赶超,美国分别在1986年和1991年两次迫使日本签定以限制日本半导体对美出口和扩大美国半导体在日本市场份额为目的的日美半导体协议,直接导致日本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后的全球半导体产业竞争中丧失优势[2]。然而,由于中国是一个在意识形态方面与领先国家存在根本性差异的大国,中国在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的过程中,面临的不仅仅是来自领先国家在战略层面合作框架基本稳定前提下的局部打压,还可能是破坏了总体合作框架的全局性遏制和极端打压。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制造强国建设不仅要推进战略性领域的领先,而且同时要保证战略性产业、甚至整体制造业经济体系的运行安全。
切实建立起“创新友好”的内部环境和足够开放合作的外部氛围,建立我国制造业由大到强的内生机制,是我国制造强国建设的前提。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讲,制造强国的建设过程是大量的创新型企业持续高强度创新和多样化竞争的结果。而无论是企业的战略导向还是企业间的竞争关系,都是由一国制度结构塑造的激励结构所决定的。由于过去四十年我国总体上处于经济追赶和制度转型阶段,以技术引进为主的技术学习方式,以及潮涌式消费和不完善的市场体制,都促成了大规模投资驱动的制造业发展模式。虽然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企业家也饱含企业家精神,但大规模市场机会和低技术壁垒诱致的企业家精神更多是“套利”导向、而不是创新导向的,虽然中国是全球竞争最为激烈的工业品市场,但企业竞争充满了无差异竞争和恶性竞争,美欧企业基于规则的竞争秩序和日本企业基于合作的竞争关系在我国尚未形成。因此,可以说,中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跃迁的过程,本质上是中国制造业微观主体竞争范式的深刻转变。
如欲在确立战略先导产业领先地位的同时又与全球制造业生产体系深度融合,就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地锁定部分我国具有制度和能力优势的领域培育“人无我有”的杀手锏。虽然目前我国在5G、稀土加工、特高压等领域形成了一定的技术和产业优势,但这些优势都难以对美国核心利益和长期利益构成实质性的威胁,因而都不是能够支撑制造强国的“非对称竞争优势”。以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为核心特征的第四轮产业革命,为我国制造强国建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窗口。在新一轮产业革命的战略先导产业领域实现领跑,是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微观基础,是我国成为制造强国必须完成的使命[3]。虽然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我国涌现出以BAT为代表一批优秀企业,但总体上看这些交易型平台企业仍然是基于美国根技术的下游应用,只有在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物联网和新一代数字经济根技术领域确立领先地位,我国才能真正成为在国家间产业竞争中掌握主动性的强国。
(一)在构建国际共同体的过程中实现战略先导产业领先
数字经济是新一轮产业革命的战略先导产业,也是美国技术竞争力和产业竞争力的重要载体,要想对美国的持续施压形成有效反制,仍然要从数字经济相关技术和产业寻求突破。未来新一轮产业革命的必争领域,也是我国应作为战略反制加以重点培育推进的领域是工业互联网,这是因为,首先,工业互联网代表了数字经济的发展方向,是未来数字经济发展最有前景的战略性领域,是未来突破性技术高密度集聚融合的领域;其次,工业互联网是处于快速拓展期的新兴领域,各国都未形成绝对的技术或市场垄断优势,不仅易于在底层技术实现“去美国化”,而且存在构筑非对称优势的机会。
与欧洲共同发展新的工业互联网架构和技术标准,共同分享工业互联网巨大市场的经济利益,形成工业互联网的技术、市场和产业共同体,是未来我国形成工业互联网领先优势的有效战略。未来工业互联网发展的趋势是通信技术和生产运营技术的融合,我国在通信技术方面具有全球领先优势,而德国等欧洲国家在生产运营技术方面全球领先,如果中欧能够优势互补地开放合作,将大大加速全球工业互联网技术和生态培育的进程。目前欧洲国家对于发展数字经济的态度整体上是非常积极的,《德国工业战略2030》和《面向21世纪欧洲工业政策宣言》等欧洲经济战略都特别强调要改变欧洲数字经济落后的局面,实现数字经济振兴。进一步地,欧洲国家并不希望在数字经济生态完全受制于美国。如果能够推动我国华为、中兴等企业的信息技术优势与德国西门子、博世、施耐德等企业的生产运营优势、以及法国达索、德国西门子等企业的工业软件优势的融合,同时在新的工业互联网生态中给欧洲其他国家以及日本、韩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足够的产业位置和利益,完全可能与欧洲、日、韩共同推动一个全新的工业互联网生态的发展。为了提高工业互联网国际合作的可行性,工业互联网技术架构、技术标准和协议的主导权可以由欧洲的标准组织掌握并推动形成,中国则主要通过对核心技术的掌握和大规模市场应用实现技术和市场领先。
在此战略指导下,积极培育工业互联网领域的平台型企业是成为未来我国产业政策的重点。虽然过去二十年我国在搜索引擎、电子商务、社交媒体等等交易平台领域培育了一批龙头企业,但阿里巴巴、百度、京东、腾讯、网易等领先互联网平台企业都是针对国内市场需求的交易型平台企业,面向全球市场竞争的、能够引领我国物联网发展的创新型平台企业尚未形成。虽然华为、中兴、三一重工、海尔等一批我国制造业企业已经在各自领域形成了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的独特能力,但总体上看,这些企业的技术平台都是私有技术平台和产品平台,距离成为定义行业架构和标准的领先平台型企业还有很大差距[4]。对此,应加强我国战略性技术和产业的组织协调和顶层设计,加强各产业管理部门的横向沟通协作,清除新技术产业生态管制和扶持的政策死角,解决产业政策碎片化问题。进一步明确国家重大项目等重大产业政策制定、实施的主要权利人和责任人,同时借鉴美国DARPA等机构的任务导向政策管理模式,通过导入成熟的项目管理流程大幅提升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效率。在产业部署方面,对数字经济、新型基础设施和制造业进行统筹部署,聚焦于通过跨产业垂直部署培育中国工业互联网领域的创新型平台企业[5]。产业政策应有效协调产学研各方,引导产业界发展自主技术标准、开辟新的技术路线,推动我国技术标准和产业生态与国际技术标准和产业生态相互嵌入融合。在与欧洲合作推进工业互联网等物联网技术发展以及培育中国物联网创新型平台企业方面,我国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应着力突出为推动全球前沿技术和新兴产业发展贡献中国独特的人才、科技和市场贡献,突出中国平台型企业的隐私保护、信息安全和公平竞争行为规范,而不是“对标”和“赶超”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从而提高中国制造强国建设的包容性。
(二)基于中国需求和全球领先市场重新定义传统产业技术
除了在工业互联网等战略先导产业实现技术赶超外,推动大量的传统高技术和中高技术产业实现由技术模仿和追赶到技术领先的跨越,也是中国制造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促进传统高技术和中高技术产业赶超领先的战略和政策要点,一是激励和支持本土企业充分利用中国市场需求的独特性,通过重新定义技术标准和产品实现技术领先。通常认为,技术赶超是技术机会和恰当的赶超战略交互作用的结果,而短技术周期产业(如通信、电子)由于会不断出现技术路线的替代和更迭,更有利于后发企业通过开辟新的技术路线实现赶超(中国可能在工业互联网等物联网领域实现赶超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正是这些新兴产业的技术路线尚未确立),后发企业在长技术周期的成熟产业实现赶超的难度较大[6]。然而经济史显示,后发企业在长技术周期的成熟产业实现技术赶超也不是全无机会,日本的汽车、家电等产业就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通过“颠覆式创新 持续改进”而实现对美欧赶超的。对于汽车、家电、工程装备等传统高技术或中高技术产业,架构创新是后发企业实现技术赶超的重要方式[7],而架构创新的核心是根据市场需求的差异性重新定义产品[8]。中国市场需求具有超大规模的特征,根据世界银行统计,2018年中国最终消费占全球的比重为11.6%左右,中国最终消费规模在世行界定的中等偏上收入国家组中的占比高达46.9%左右,中国最终消费总额相当于欧元区国家总水平的71.8%左右[9]。超大规模市场为中国成为制造大国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从技术赶超的角度看,大规模市场并不是技术赶超的充分条件,或者说,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并不是制造强国建设的充分条件。西班牙是全球除中国外高铁里程最长的国家之一,然而西班牙却始终没有发展起来像德国、法国、日本一样的高铁技术能力,而仅仅是别国高铁技术和装备的用户[10]。大规模市场优势并不必然导致后发国家的技术赶超,只有利用市场需求培育独立的技术能力才能实现本国产业的追赶,只有根据本国市场需求与领先国家的异质性重新定义技术、标准和产品,才能实现对领先者的超越。仍以高铁为例,在技术引进的基础上根据中国高寒、高温、地理条件复杂多样等极端气候地理条件对引进技术进行改进,根据中国互联互通的市场需求依托标准动车组开发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才是我国高铁装备在引进和正向设计基础上最终完成技术超越的根本原因[10,11]。因此,对于总体上技术已经比较成熟的高技术和中高技术产业,面向“制造强国”的产业政策焦点,应是鼓励中国企业根据中国市场需求的独特性、特别是伴随着这些产业的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形成的新的市场需求,开展架构性创新、甚至核心零部件和模块的重新设计,实现技术赶超。
促进我国传统高技术和中高技术产业赶超领先的另一个战略和政策要点,以“融入本地化”为战略主线,加快推动中国制造业企业、特别是头部企业通过向发达市场国家“走出去”更直接地接入领先市场,整合利用全球高端创新要素。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和技术溢出是过去四十余年我国制造业技术学习的重要渠道。然而,随着新冠疫情过后美欧供应链安全意识的强化,跨国公司的全球投资布局将更多地考虑产业链安全因素,而无人化生产范式的广泛应用,以及我国不断高企的要素成本,都会弱化我国的劳动成本优势,与安全驱动的供应链调整一道促进制造业向发达市场经济的回溯。为了顺应全球投资调整的趋势,同时也为了规避不断抬头的贸易保护主义导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未来我国制造业开放战略的重心应逐步由吸引跨国公司对内直接投资和鼓励中国企业出口转向支持中国制造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确保中国制造业在全球供应链调整过程中损失最小[12]。从技术赶超的角度,美、欧、日、韩市场对于中国企业的技术学习和赶超具有尤为重要的价值,首先,中国企业应通过占领这些领先市场保持深度嵌入美、欧、日、韩主导的全球创新网络,通过利用当地的研究型大学、公共科研机构以及技术、工程人才流动,整合利用先进的科学、共性技术和工程技术;其次,通过与全球领先企业的直接竞争,不断改进运营效率,甚至开展突破性的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最后,通过满足领先市场的本地需求,形成更加积极地用户互动,提升本地化能力和动态能力。与德国、日本、韩国等制造强国更多利用对外直接投资占领发达经济市场的赶超路径不同,由于中国国内市场巨大,中国绝大多数制造业企业的全球化模式是“以国内对全球”,即利用国内资源生产产品、再以出口的方式满足国际市场需求,虽然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领先企业开始在美、欧、日、韩等国家设立研发中心,利用全球科技要素开展研发活动,但总体上看,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直接投资规模还非常有限,即便出现了类似吉利收购沃尔沃、美的收购库卡等案例,但这些逆向收购更多是出于技术吸收的目的,中国企业尚未进入以全球生产和科技要素直接面向发达市场竞争的“以全球对全球”的阶段。从这个意义上看,虽然中国的汽车、家电、工程机械等产业在财务绩效方面可能好于部分欧、美、日、韩同业企业,但在能力方面与世界一流企业仍然存在较大差距,需要通过更大规模的领先市场对外直接投资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从而形成卓越的动态能力。
确保制造业在极端情形下能够正常运行,在极端情形下仍然能够对我国经济社会和国防安全形成有力保障,是制造强国建设的基础。在全球创新体系和生产网络深度融合的背景下,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变化和突发性的自然灾害都对一国制造业体系的韧性和安全性提出了挑战。随着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不断冲击原有的全球创新网络和产业链,特别是我国企业向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的关键环节攀升,未来的制造强国建设与过去我国制造大国建设面临截然不同的竞争环境:过去四十年,由于我国整体上处于技术水平较为落后、技术进步以技术模仿和引进为主的阶段,领先国家出于产业和贸易利益考虑通过外包和产业转移的方式自发地推动了我国制造大国建设的进程,或者说我国制造大国建设与发达工业国家的技术和产业输出是激励相容的,然而,随着我国技术能力向发达工业国家收敛,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工业国家不断加强关键零部件、重大装备、核心技术以及关键科技资源向我国输出的限制,以往制造业发展所依赖的技术获取方式受到了极大抑制。可以预期,美国在核心技术和战略性产业领域的系统性打压,将是未来我国制造业发展必须长期面对的挑战。
(一)根据“底线安全”原则培育基于次代技术的产业链
制造强国的首要内涵是“强”,即在部分我国具有制度优势、市场优势和要素优势的领域形成领先优势,但任何一个制造强国都不可能在所有的战略性领域形成领先,在具有竞争性关系的领先国家已经掌握垄断优势、而我国在短期内又无法赶超的领域(如目前的集成电路、基础软件)应贯彻“底线安全”原则,即以极端情况下的上一代技术可替代为目标发展和完善国内供应链,确保中国制造业在面临产业链断链、战争和重大疫情等常态化和突发性极端压力状况时仍然保持足够的韧性和安全性。以集成电路为例,在14纳米以下(以7纳米、5纳米为主)的集成电路产业链中,美国及其盟国在设计软件、高端光刻机和抛光机整机、部分高端材料(如高端光刻胶及其原材料和高端CMP抛光垫)等领域都具有绝对的垄断地位,我国难以在短期内培育起替代能力,也难以从其他国家培育起长期稳定可靠的供应链,因而被美国卡脖子的风险极大。事实上,2018年以来美国对华为的持续打压已经反映了美国在该产业体系的绝对优势地位和话语权,对我国头部企业的赶超发展势头形成了一定的抑制。鉴于此,我国应依托重大科技专项等举国体制框架下的重大项目,在28纳米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设备、材料等领域加快形成技术能力,培育完整的国内产业链,加快建设能够支撑28纳米集成电路产业链发展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研发体系,解决“补短板、保安全”问题,形成战略性产业在极端情况下的安全运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