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签发人:黄新波
陕工信函〔2024〕210号
王肖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产业发展的提案》(第6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委印发的《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文化陕西工程的有关意见及要求,进一步弘扬工业精神,更好地发挥工业文化在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2022年7月我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陕西省〈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行动计划》。为加强陕西省工业遗产管理,弘扬工业精神,发展工业文化,提升陕西工业软实力,2024年,我厅印发了《陕西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上两个文件对推进工业文化建设的民间资本和国有资本没有区别对待,公平享有各类政策。
您提出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答复、对接,通过处理好政策制定和落实实施的关系,妥善处理好公益事业与商业利益的关系,推动社会力量更好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打造公共文化空间新阵地,确保公共文化空间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我厅虚心接受,将在下一步的政策制定和具体工作实施中认真研究、做好对接、及时答复、强化落实,讲好陕西工业故事,确保我省工业文化建设取得实效。
最后,诚挚感谢您对我省工业经济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