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记者从陕西省律师协会召开的援藏及“1 1”公益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自2009年起,我省先后选派8名律师赴西藏阿里地区开展法律服务,选拔46人次奔赴西部偏远地区从事“1 1”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累计开展普法宣讲400余场,办理援助案件130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3.2万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000余份,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
据介绍,“1 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2009年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发起的大型法律援助公益活动,通过每年组织一批律师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中西部无律师的县和律师资源短缺的贫困县服务1年,为当地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是司法部继“1 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后推出的又一重要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统筹全国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为藏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两项活动对满足西部律师资源欠缺地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维护困难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和民族地区和谐稳定,促进服务地法治政府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陕西省司法厅及省律师协会积极推进援藏及“1 1”公益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发展,加强联络协调,落实相关补助政策,切实帮助志愿律师解决后顾之忧。同时,鼓励和引领全省律师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三牛精神”,积极投身公共法律服务事业。省律师协会先后4次被授予“‘1 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先进单位”称号。2021年初,我省2名律师获得“1 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突出贡献奖”银质奖章,17名律师获铜质奖章。(记者:陶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