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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1月28日上午举行第四次会议。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刘国中主持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胡衡华、刘小燕、姜锋、朱静芝、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韩水岐及主席团其他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53人,实到5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关于接受韩水岐辞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讨论情况的汇报,确定将该决定草案提请1月29日下午的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酝酿情况和代表30人以上联合提名候选人情况的汇报。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名单,已经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截至大会确定的截止日期,没有代表依法联合提名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委员候选人。根据本次会议选举办法规定,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名单,将提交各代表团酝酿。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建议名单,建议人选名单将提交各代表团酝酿。

会议表决通过了监票人名单草案和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名单草案,两个名单草案将在大会选举前提请大会表决。(记者:秦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