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两会后,经与省委、省政府“两办”及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充分沟通协商,省政协主席会议审议,从立案的929件提案中遴选并确定40件提案,作为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这些提案既涵盖“六稳”“六保”、脱贫攻坚、秦岭生态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也涉及教育、医疗、住房、交通、治安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大事。
为进一步发挥重点提案“以点带面、以评促办、示范全省”的引领作用,省政协主席韩勇要求,在现有省级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的基础上,统筹推进40件重点提案协商评议工作。
从2020年5月下旬开始,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协助分管副主席组织开展重点提案督办活动,通过实地调研、座谈协商等方式对15件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协商评议。2020年12月22日,韩勇主持召开省政协十二届五十次主席会议,专题协商评议了涉及“十四五”规划制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黄河流域污染防治、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完善政府公共关系等内容的6件重点提案。会后,省政协副主席先后主持开展8次重点提案办理协商评议活动,对其余重点提案逐件协商、逐件评议。截至2020年12月底,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40件重点提案已实现协商评议“全覆盖”。
提案办理协商评议既是对政协委员和参加单位履职能力的检查,也是对各承办单位开展提案办理工作的督导。从协商评议情况看,承办单位坚持把提案办理与履行工作职能、完善相关政策和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形成“主要领导总体负责、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综合处室牵头协调、承办处室具体办理”工作机制,高效有序推进提案办理工作。提案者对提案办理普遍表示满意,同时,就做好提案全过程跟踪办理、类似问题解决、加强信息沟通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提办双方在协商评议中达成了共识、形成了合力。(记者:刘居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