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通装函〔2021〕2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重点任务,做好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基础工作,现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一批智能制造典型场景(以下简称典型场景),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生产企业。鼓励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参与联合申报。
(二)典型场景技术应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须安全可控,解决方案须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主体应参照《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1年)》(见附件1)和《智能制造典型场景申报书》(见附件2)编写申报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其他环节和场景,申报场景数量不限。
(四)场景描述应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能从实施方法、实施要素等方面提供借鉴,引导创新,具有较强的可读性。每个场景字数请控制在3000字以内,可配图说明。
(五)申报主体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经验。
(六)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未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社会稳定事件。
二、组织实施
(一)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典型场景推荐,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申报主体不超过30个,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申报主体不超过10个,中央企业通过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不占属地指标。每个申报主体可申报多个场景。
(二)请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查比较,遴选优秀场景,并按推荐的优先顺序填写《智能制造典型场景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待正式通知下发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典型场景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场景予以正式发布并开展宣传推广。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预通知要求尽快开展工作,具体要求以正式通知为准。
三、联系方式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联系人:樊 烨 电 话:010-68205199
地 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100804)
(二)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支撑单位)
联系人:夏 鹏
电 话:010-62304384 /13811510422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