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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管理处举办 《陕西省食盐管理条例》宣贯培训班

《陕西省食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7月28日,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深入宣传贯彻《条例》规定和要求,提升我省依法治盐水平,强化食盐专营管理和科学补碘工作,保障食盐市场安全。经厅领导同意,盐业管理处于9月22日至23日,在西安举办了《条例》宣贯培训班。各设区市盐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市场监管局,省盐业协会,省盐业专营公司,中盐西安公司,各市盐业公司,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延长石油定边盐化工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共计60余人参加培训。

在《条例》宣贯培训班开班式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处四级调研员米晓燕同志就密切部门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贯彻落实好《条例》规定作了发言。厅盐业管理处张万科二级巡视员从《条例》制定的必要性、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加强学习,提高盐业人员依法管理和守法经营能力水平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开班动员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二处杨学军处长受邀在宣贯培训班授课。他首先从国家立法、地方立法、我省立法以及盐业立法等四个方面向参培学员介绍了立法体制的相关知识。在此基础上,全面系统地对《条例》逐条进行了解读,为参培学员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规范的内涵和精神提供了权威指导,为我省盐业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思想,提升依法治盐水平,促进盐业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法治思想的基础。

厅盐业管理处何衍军处长结合我省盐业管理工作实际,就《条例》起草的过程、修订的主要内容及亮点、重点条款的解读进行了互动交流。结合重点工作和存在的问题,就全省盐业部门下一步切实宣传贯彻好《条例》规定进行了安排部署。培训班还就食盐定点企业规范达标条件开展了培训讲解。

参训人员一致认为,本次培训班举办的很及时,也很有必要,课程设置科学合理,内容丰富,既讲清了《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和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又对《条例》的条款逐条进行了讲解,对2023年的食盐定点企业证书换发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培训,收获很大,对各部门各单位下一步宣传贯彻好《条例》规定和精神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大家表示,回去后,将对学到的知识进行再学习再消化,按照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卫健委联合印发的《贯彻落实<陕西省食盐管理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宣传贯彻工作,把落实《条例》贯穿到食盐管理全过程,坚决守住食盐供应和质量安全底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开班动员

省人大法工委立法二处杨学军处长在培训班授课

厅盐业管理处何衍军处长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