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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管理处组织开展省级食盐储备第2期调研检查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和做好省级食盐储备工作,增强保障市场供应,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8月19日至30日,省工信厅盐业管理处一行对省级食盐储备6个承储单位、11个承储点(分布在西安阎良、长安、鄠邑,铜川、安康、商洛)开展了省级食盐储备第2期调研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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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一行对6个承储单位、11个承储点的省级食盐储备库存进行逐仓检查,按堆垛清点储备品种数量、清查动态进出库台账、核实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检查储存堆放环境条件、排查储存仓库安全隐患。从检查结果看,省盐业专营有限责任公司能够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确定的规模和管理要求开展省级食盐储备,承储的省级食盐数量充足、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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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将检查结果即时反馈承储单位,要求承储单位要立足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需要、立足省内食盐消费市场需求,进一步优化储备食盐品质管控、品种分类分仓储存、堆垛操作安全规范、管理制度上墙公示等工作,压紧压实社会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履行省级食盐储备这一光荣的政治任务,把群众的“盐罐子”管得更严更好,为切实保障省内食盐供应安全作贡献。

       省盐业专营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共同参加调研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