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0年第55号
根据《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35号)、《铝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6号)、《铅锌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7号)、《镁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8号),经企业申报、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核实、专家组审核、现场核查、征求部门意见及网上公示等程序,我部确定了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第一批),现予以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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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0年第55号
根据《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35号)、《铝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6号)、《铅锌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7号)、《镁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8号),经企业申报、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核实、专家组审核、现场核查、征求部门意见及网上公示等程序,我部确定了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第一批),现予以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