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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授权陕西省软件行业协会开展2023年度全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信局,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

根据工信部工作安排,经研究,我厅授权陕西省软件行业协会开展2023年度全省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时间为2023年1月初至2023年12月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执行信息通信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子信息制造业三项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21〕278号),2023年度须继续执行2021年修订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有效期三年)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各地市工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这一工作。陕西省软件行业协会要组织协调全省各地市统计调查负责专员和相关企业,认真做好对网报各类报表的及时催报、数据分析、审核把关、汇总上报等事宜;同时依法做好对企业敏感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务必全力配合,确保按时上报,如实提供。

特此通知。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