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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发展改革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韩城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为加快数据中心能效提升和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2〕299号)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依据《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在生产制造、电信、互联网、公共机构、能源、金融、电子商务等数据中心重点应用领域,选择一批能效水平高且绿色低碳、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管理完善、代表性强的数据中心进行推荐。

推荐的数据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数据中心所有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数据中心产权清晰,具有明确、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制冷系统,且截至申报日已全系统连续稳定运行1年以上。

(二)符合国家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有关规划和布局要求,实现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建设,优先推荐位于国家算力枢纽及国家数据中心集群范围内的数据中心。

(三)机柜资源、算力负荷、网络资源等算力资源利用水平处于行业内先进水平,算力算效水平高。

(四)能源利用效率高,电能利用效率原则上应达到《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40879)中的2级及以上水平,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较高。

(五)绿色低碳发展水平高,建立并实施绿色采购制度,开展绿色运维,积极提供绿色公共服务,能够协同带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供给能力提升。

(六)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等)、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二、推荐程序

(一)各数据中心对照《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价,填写自评价报告。达到绿色数据中心标准后,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评价,形成第三方评价报告。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报告完成后,各市(区)工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报省工信厅。

(二)省工信厅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确认,择优向工信部推荐。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区)相关部门根据要求,积极组织数据中心进行申报,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寄送至陕西省工信厅(节能综合利用处),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同步报送。

(二)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参照《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参考程序》(工信厅节函〔2017〕564号)开展相关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同时,与申报主体自评价活动保持独立性,不参与自评价报告编写。

(三)具体申报表格及相关要求,请登录陕西省工信厅网站(http://gxt.shaanxi.gov.cn)“产业发展”栏目“节能综合利用”部分或工信部网站(http://www.miit.gov.cn)查阅下载。

 

联 系 人:朱  营     电    话:029-63915585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