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信局:
为推动我省制造业优质企业持续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促进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工信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和《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陕工信发〔2020〕254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我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申请,需满足《办法》中规定的示范企业相关申报条件。重点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二)市场份额领先。企业申请省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5位(或以出口为主的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10位)。
(三)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内或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四)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或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国内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产品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五)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二、申请要求
(一)产品销售收入占比。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60%以上。
(二)正确填报产品类别。申报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三)重点产品领域。为深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推动制造强国建设,重点推荐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见附件2)的企业。企业产品如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的,需在申请书中作出说明,对该类企业,优先予以推荐。
(四)完善梯度培育体系。各市(区)要高度重视,建立单项冠军培育库,将具备单项冠军潜力的企业纳入培育工作范围,夯实单项冠军培育工作基础,建立健全梯度培育体系。每年筛选确定培育库入库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开展分类指导、核查评价、动态跟踪、支持服务。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应为已入选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三、工作组织
(一)组织单位。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材料要求。不要求企业提供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出具的市场占有率证明等文件。企业根据《办法》和本通知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须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审核把关。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根据要求,对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企业进行初步论证、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及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
(四)报送时间和方式。由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和企业申请书(含随附材料,按申报主体单独装订,一式2份)等纸质件及电子版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军虎 029-63916785 吴西平 029-63915670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5-004室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