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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国家和申报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通知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推荐国家和申报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通知

(陕工信发〔2022〕199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中小企业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32号)要求,省工信厅决定开展推荐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申报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由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认真编制申报材料;2019年公布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将于2022年12月31日认定期满,原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可自愿重新申报,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需要进行复审。

二、推荐程序。请各市区依据《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和《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分别推荐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申报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各市区推荐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应优先推荐服务有质量、运营有特色、产业有导向,能够在全省乃至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申报单位;为推动全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县(市、区)覆盖,各市区推荐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应以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空白县为重点。

三、有关要求。推荐和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7月10日。申报资料按纸质版A4纸张规格印制一式5份,电子版1份及申报文件一并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县域工业处。

联系人:周立宏   电  话:029-63916833

           蔺   洋   电  话:029-63916761

邮  箱:xy63916761@163.com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2.2022年推荐国家和申报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汇总表

                (附件下载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