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房租减免奖补资金申报范围的通知
(陕工信发〔2022〕180号)
有关市(区)工信局、财政局: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43号)要求,省工信厅联合省财政厅对今年1月份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西安(未含西咸新区)、咸阳、渭南和延安4市,落实房租减免政策的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给予了资金奖补。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支持全省经济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陕财办〔2022〕15号)要求,经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研究,决定进一步扩大房租减免奖补资金申报范围,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房租减免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范围。房租减免奖补资金扩大至全省各设区市县域工业集中区、省级以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已实施房租减免奖补申报工作的西安(不含西咸新区)、咸阳、渭南和延安4市不再申报。
二、申报程序。各申报单位按照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申请房租减免奖补资金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9号)的要求,编制申报资料,要全方位详细提供各申报单位减免房租物业费企业的数量和减免金额,不得多报或者少报,如实反映政策实施成效。
三、有关要求。各级工信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作为,主动担当,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确保房租减免政策落到实处。各市(区)在组织审核的基础上填报2022年第二批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租金减免核实情况汇总表,形成申报奖补项目审核意见,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省工信厅县域工业处和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周立宏
电 话:029-63916833
邮 箱:xianyugy@sina.com
省财政厅 尹 江
电 话:029-68936131
邮 箱:158978328@.qq.com
附件:2022年第二批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租金减免审核情况汇总表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