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信发〔2021〕412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信局,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和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为全力做好全省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生产供应企业保障工作,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确保我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组织力量精准掌握本地防疫物资的需求、储备、产能、原辅料等情况,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能随时启动生产。对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等防护物品生产企业鼓励加快生产,严格落实防疫消杀、质量监管、安全检验等各项要求,加大通行保障力度,确保防疫物资稳定、充足供应西安市及周边市区。同时,要结合市场需求,鼓励企业及时扩大重点产品生产能力。
二、各防控相关物资生产供应企业,要积极组织原材料采购和产品生产,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及时完成生产任务,确保物资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要深度发掘生产经营中的典型事例、做法,以及感人事迹,形成快报信息报省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联系人杨会斌15829936218;邮箱112724241@qq.com),届时我们将通过多种渠道择优向有关领导报送。同时,省工信厅已在厅门户网站对我省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生产供应企业信息进行网上公开,方便各机构联系采购。(网站地址:http://gxt.shaanxi.gov.cn/)
三、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等保供企业动态监测,认真落实重点医疗物资系统数据报送的周报、月报制度,及时掌握生产企业的产能、产量、库存等情况,确保能产得出、供得上。
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五个机制”工作优势,精准快速对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融资需求,确保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有融资需求的生产、保供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有针对性提供信贷支持。
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务必要扛起责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未雨绸缪、强化统筹协调、密切协同配合,坚决把物资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有效满足防疫工作需要。
附件:1.全省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生产供应企业名单(保供企业)
2.全省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生产供应企业名单(生产企业)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29日